第117章 無頭裸體女屍-2(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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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蔡美娟在美容院工作時,認識了一個姓李的客人。
兩人不知怎麼就勾搭上了,經常偷偷約會。
很快,這事就被王某發現了,夫妻倆為此大吵了一架。
蔡美娟甚至揚言要離婚。
兩人的關係一度變得很惡劣。
後來,王某還是妥協了。
他不想離婚,所以表示不再幹涉妻子跟李某的事情。
因此,當他發現自己老婆不見了的時候,第一個反應是,妻子是跟李某私奔了。
他一時不能確定自己老婆的行蹤。
萬一蔡美娟真的是跟情夫私奔了,這事傳出去不好聽,所以就沒有報警。
直到看到通告,他才意識到,自己老婆可能是遇害了。
聽王某說了這麼一件事情,還提到了蔡美娟有個情夫,警方就推測,蔡美娟的死,可能跟她情夫有關係。
很快,警方就找到了這個李某。
但詢問過後,警方發現,李某並不知道蔡美娟遇害的事。
李某表示,自己跟蔡只是玩玩,並不打算跟她保持長久的關係。
他們最近已經很少聯絡。
而且李某在19號和20號的兩天時間裡,都有人可以證明,他沒有作案時間。
李某的嫌疑因此就被排除了。
既然不是李某,那還有誰會有作案動機呢?
根據王某所說的情況,自己的老婆給自己戴了綠帽子,卻並沒有因此而產生愧疚感,反而還要離婚。
一般來說,是個男人都無法忍受這種事情。
那會不會是王某出於憤恨而殺了自己的老婆呢?
警方馬上開始調查王某。
但調查下來,王某也不具備作案時間。
根據他的同事提供的資訊,王某19號那天是夜班,回家已經很晚了。
而且他經濟情況並不好,沒有車。
在沒有交通工具的情況下,他不可能去千里之外拋屍,然後第二天又回廠裡上班。
警方也排除了他乘坐計程車的可能。
警方在走訪中還得到一個資訊。
蔡美娟的鄰居說,看到她中午出的門,之後就沒見她回家。
那就可以肯定,蔡美娟一定是在出門後遇到了什麼人,然後遇害的。
王某說,蔡美娟是去買手機的。
於是,警方的重點偵查方向,就放在手機店。
他們決定去檢視監控,看看蔡美娟在去手機店前後遇到了什麼人。
蔡美娟家附近只有一家規模比較大的手機店,警方判斷她大機率是來的這個店,畢竟那個年代,一個手機不便宜,買的人肯定會比較慎重,會選擇一家正規的店。
由於案子已經發生了4,5天,當警察詢問手機店店員時,店員對當天店裡的情況已經記不太清了。
她依稀記得,當時店裡有好幾個顧客。
不過她記得有個女的,當時在店裡詢問了好幾款手機的價格,但最後都不太滿意,覺得太貴了。
警方問她是否記得女人的外貌,店員搖搖頭。
這也不能怪她,畢竟她每天要接待那麼多客人,不可能每個人的樣子都記得。
不過店員又說了一個情況:
“我當時就問她要買多少價位的,她說了一個數,那個價格根本買不到新手機,只能買二手的。”
“那她後來買了嗎?”
“她說考慮考慮,我看她暫時拿不定主意,就去接待別的客人了。然後她可能就自己走了,我也沒留意。”
店員這裡問不到什麼有用的線索,警方就在店裡看了一下,發現在店裡有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