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無頭裸體女屍-2(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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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們馬上要求調取監控看一下當天的情況。
從監控影片裡可以看到,當時手機店裡確實有好多顧客。
有一個女人在櫃檯前停留了很長時間。
期間,有一個男子曾上前搭過話。
隨後沒多久,那個女人就走出了手機店。
但由於店外沒有監控裝置,所以女人之後的去向就不得而知。
根據比對,這個女人就是蔡美娟。
雖然不知道她之後的去向,不過,當時在店內搭訕過她的那名男子,也有嫌疑。
於是警方開始全力尋找那名男子。
經過大規模排查,一直到一年後,警方終於找到了這名男子的身份資訊,叫程軍。
但當警方找到此人的住處時,發現他在案發半年後就搬走了,不知所蹤。
警方只能繼續追蹤,但程軍就跟人間蒸發了一般。
不過,在調查程軍的社會關係時,警方得到了一個關鍵資訊。
程軍的一個朋友說,2002年的9月19日當天,程軍曾經問他借過車,說是要出趟遠門辦點事。
警方立即想到了兇手拋屍需要車,說不定,程軍借車的目的就是為了拋屍。
於是,警方立馬對這個人的車進行了仔細的化驗。
結果,在車子的後備箱,他們發現了微量血跡。
在對血跡進行了檢驗之後,可以確認,血跡正是屬於蔡美娟。
在排除了程軍朋友的嫌疑之後,警方確定,程軍就是殺害蔡美娟的兇手。
但問題是,始終都找不到他人。
於是,這個案子就變成了懸案。
這一耽擱,就過了好多年。
當年負責這起案件的很多同志有退休的,有離職的,辦案人員換了一批又一批。
不過,追查真兇的工作從來沒有停止。
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
在案發18年後的2020年的4月份,江都警方突然收到雲南警方發來的訊息,說在昆明發現了程軍的行蹤。
追查了18年的案子終於有線索了,民警同志們激動萬分。
他們一刻也不想耽擱,當時負責此案的江都公安局副局長吳恆明立即帶隊趕赴昆明。
程軍此時在昆明已經成了一個包工頭,他在當地承包了兩個工地。
於是,民警們就在這兩個工地處駐守,準備來個守株待兔。
4月16日,警方終於在程軍承包的其中一個工地上將他抓獲。
當民警們把程某按倒在地時,程某絲毫沒有反抗。
或許在自己逃亡的18年時間裡,他已經夢到過無數回自己被抓的情景。
所以對於民警的到來,程軍並不驚訝。
他只是淡淡的說了一句:
“想不到我逃了18年,最終還是被你們抓到了!”
隨後,程軍就交代了自己當年殺害蔡美娟的所有經過。
2002年的時候,程軍38歲,在揚州打工,。
他當時租住的地方就在蔡美娟家附近。
案發當天,他也是去家附近的那家手機店買手機。
當時手機店裡人不少,程軍就自己先在一邊看。
他看到蔡美娟跟店員討價還價,好像她的錢不夠買手機。
程軍看到蔡美娟年輕,長得也不錯,而且,看她的打扮,似乎是從事某種特殊行業的。
程軍的興趣立馬轉到了蔡美娟身上。
他心裡起了歪心思。
於是,他上前跟蔡美娟搭訕起來。
兩人聊了幾句,程軍可能覺得有些話在店裡說不方便,於是就讓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