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娟跟他出去說。

他先走出了店,蔡美娟也跟了出去。

要說蔡美娟本身也不是什麼良家婦女,在美容院工作的時候就經常夾帶私活,後來又跟李某搞在一起。

那段時間李某也不怎麼理她,也不給她錢花,所以她買手機錢也不夠。

家裡那個老公她根本指望不上,王某隻是一個普通的工人,掙得也不多。

程軍出來之後就跟蔡美娟說,自己可以給她買個好點的手機,不過,當然是有條件的。

蔡美娟看到程軍一臉壞笑,馬上就明白了他說的條件是什麼。

這種事對她來說已經駕輕就熟,就算是接了個私活,於是她欣然應允。

兩人就一塊來到了程軍的住處。

完事之後,程軍給了蔡美娟400塊錢。

程軍覺得價格差不多了,但蔡美娟卻嫌太少了。

她讓程軍給1000.

程軍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哪肯給1000,說什麼也不願意。

結果兩人就吵了起來。

蔡美娟就威脅程軍:“你不給我就報警,說你強姦我。”

一聽蔡美娟這麼說,程軍火氣更大了。

他嘴裡罵罵咧咧,並把蔡美娟往門外推。

蔡美娟一看他耍無賴,於是掏出舊手機,說馬上就打110。

見蔡美娟來真的,程某急了,上來就搶手機。

蔡美娟不給,兩人就扭打起來。

結果程軍就直接掐上了蔡美娟的脖子。

等他冷靜下來的時候,蔡美娟已經沒氣了。

一看死人了,程軍也慌了。

但事情已經發生了,慌也沒用。

眼下最重要的,是處理屍體,不能讓人發現。

於是,他找朋友借了車,連夜開到了小紀鎮把蔡某的屍體扔到那邊的河道里。

在拋屍前,他想到有種說法。

說人死後,眼睛裡會留下最後看到的景象。

他害怕警察從死者眼睛裡發現自己,就想把她的眼睛挖出來。

但在實施的過程中,他用的菜刀沒法挖眼睛。

於是,他就索性把頭砍下來扔到了別處。

但是他沒想到,屍體還是很快被發現了。

於是,在看到警方釋出的通告後,他便一直密切注意著案件的調查進展。

在他發現警方開始調查手機店時,他覺得自己越來越不安全了,於是就匆匆逃離了揚州,去往了雲南。

然而,躲了18年,終究躲不了一輩子。

這起懸了18年之久的無頭女屍案,也終於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