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呆站在原地,但他很清楚,局面已經無法挽回,這婚,是離定了。

邵美華最後丟下一句話:“胡小剛,你必須得給我個說法,不然我不會放過你的。”然後揚長而去。

看熱鬧的人看到主角都走了,也就散了。

胡小剛垂頭喪氣的回了家。

陳豔這回沒有拖泥帶水,直接收拾東西離開了家。

在同事那借住了幾天後,她自己租了個房子。

胡小剛打她電話不接,也不知道她住哪。

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陳豔也不跟他廢話:

“你想好什麼時候去辦離婚手續通知我,別的不用再跟我多說了。”

最後,胡小剛無計可施,只能跟陳豔辦了離婚手續。

這頭離婚了,那頭邵美華依然不依不饒,一直打電話問胡小剛怎麼解決他們的事。

她給出兩個方案,要麼跟她結婚,要麼賠筆錢。

胡小剛離婚的時候把身上剩下的錢都給了陳豔,畢竟是他做了對不起人家的事。

所以賠錢是不可能了。

想來想去,他選擇了第一個方案。

話說兩人不是已經都撕破臉了嗎?邵美華怎麼還想著跟胡小剛結婚呢?

這不是還指望著胡小剛買大別野麼。

她依然認為胡小剛很有錢。

胡小剛也是想著,既然邵美華還願意跟自己結婚,反正自己都離了,那就結吧。

就這樣,兩人算是和好了。

本來邵美華要求胡小剛馬上買套新房子準備結婚,等2年後再換大別墅。

但胡小剛沒錢啊。

別說買房子了,租房子都不知道還能租多久。

不過他還是找了個理由,讓邵美華等到年底。

當然,真到了年底,他也不可能買房,他的想法是能拖一天是一天。

兩人也就沒有馬上結婚,只是邵美華搬到了胡小剛的出租屋跟他同居了。

一開始兩人還有點小別勝新婚的感覺,也甜甜蜜蜜的過了一小陣。

但在一起的時間越長,問題就暴露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