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生跟張君認識,純屬意外。

意外這個東西,就比較玄學了。有人稱它為“命”。

因為李金生一不缺錢,二不好女人,他真的犯不著跟張君幹這種掉腦袋的營生。

而且他原本也是為了幫忙去的。

張君原來找的是李金生的妹夫朱新華,也是個開出租的。

但那天正好是朱新華女兒的生日,他答應了女兒在家陪她。

他就想到了大舅哥李金生,畢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李金生也爽快答應,還說回來後請朱新華吃飯。

這一次,張君化名為王總王大寶。

不過在途中,李金生敏銳的察覺到,這個王總,有點奇怪。

他對李金生很客氣,還請他吃了飯,但他自己卻不一起吃。

而且,王總每次電話響,都讓李金生把車停下,自己下車接電話。

到達目的地附近時,王總讓他把車停下,付了800塊車錢。

這比他們說好的價格,還多了200。

李金生感覺這個王總人不錯,出手闊綽,就給他留了自己的聯絡方式:

“王總,以後要用車,直接給我打電話,隨叫隨到。”

張君這時候打量了一下李金生:“你以前,在部隊幹過?”

“是啊,在部隊開車。”

張君這時候正在到處招兵買馬呢。

原本他只考慮親戚熟人,但李金生留給他的印象不錯。

人看起來很活絡,而且有過當兵的經歷,符合“團隊成員”的標準。

張君就尋思起發展李金生了。

此後,他經常叫李金生的車,車費也給的大方,每次都會多給個一,二百。

李金生簡直把張君當成了財神爺,更加鞍前馬後起來。

時間長了,兩人成了好兄弟,張君叫李金生“胖哥”,李金生叫張君“wei哥”。

不是,張君不是叫王大寶嗎?跟“wei哥”啥關係?

還不是因為張君女人多。

他雖然已經有好幾個情婦,但那些女人都在重慶和雲南,常德沒有。

但沒有情婦也不耽誤他找女人。

要說起來,他應該是悍匪中最好色的一個。

隔三差五就要出去找女人。

當然,他不找要花錢的那種,一來不安全,二來,費錢啊。

在君哥的認知裡,他不跟女人收費,已經很好了,還想讓他給錢?不存在的。

所以他每次都是去歌舞廳勾搭他看上的女人。

每次去,都讓李金生送。

李金生就把車停外邊,等上個一兩個小時,張君完事出來坐上他車,他再把人送回賓館。

時間一長,李金生就誇張君:“王總,身體真好。”

張君也就得了個“wei哥”的名號。

因為跟李金生關係好了,張君有時候也會“照顧”他:

“今天這個妹子不錯,怎麼樣?有興趣不?我介紹給你?”

張君分錢摳門,分女人可一點都不小氣。

但李金生不好這口,他跟自己老婆感情非常好,是個很專一的人。

“算了,wei哥,家裡一個我都應付不了,沒有你那樣的豔福啊。”

張君就笑他:塊頭挺大,膽子賊小。

不過,雖然兩人關係已經很鐵了,李金生還是不知道張君的真名。

當然,這也不是問題,反正兩人都心照不宣。

張君需要用他的車方便“活動”,李金生靠著張君掙錢。

這個掙錢,不是跟著張君去搶劫,就是純純的掙點車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