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李金生還算是比較務實的一個人。

他跟張君交好,完全是因為張君出手大方。一開始,他也只當張君是個生意人。

但慢慢的,他發現,張君不是個正經的生意人,大機率是幹了些違法的事情。

不過他想的比較簡單,自己只是給他開開車,別的事情,他不參與,也不關心。

他以為這樣就能明哲保身。

可惜,張君不是個善茬。

時間長了,張君感覺李金生或多或少知道了一些自己的秘密,這樣的人,必須拉他下水,要是他不下,就只能滅了他。

張君採取的方式,跟拉嚴敏下水一樣,殺人祭旗。

被殺的這個倒黴蛋叫楊正兵,28歲,同樣是張君從人力市場找來的。

不過,雖然李金生當過兵,可當張君把槍塞到他手裡,讓他殺了楊正兵的時候,李金生還是嚇壞了:

“wei哥,這不行啊,這事我可不能幹啊。”

“胖哥,你知道我不少事情,所以,你今天必須這麼做,不然,你恐怕再也見不到你老婆孩子了。”

李金生真是欲哭無淚。

自己只想簡簡單單掙點錢,咋就變成你死我活的境地了?

“wei哥,我其實什麼都不知道,我也什麼都不會說的。”李金生還是不願意殺人,殺的還是跟自己無冤無仇的陌生人。

張君可不管那麼多:

“對我來說,只有兩種人不會洩密,一種是自己人,還有一種,就是死人。”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李金生沒有退路。

為了保住自己,他只能硬著頭皮往楊正兵的背上開了一槍。

張君拿回槍,又在楊正兵太陽穴補了兩槍。

甭管致命的那一槍是誰開的,反正李金生開了槍,人也死了,他就算是上船了。

兩人又合力挖了個坑,把楊正兵的屍體給埋了。

這具屍體,就是9月1日早上被發現的四具屍體的其中一具。

就這麼著,李金生“被”加入了團伙。

算起來,李金生雖然跟張君認識的時間挺長,但“加入團夥”就在他們被捕前的一個月。

只能說他倒黴吧,不過近墨者黑,誰讓他貪圖張君的那點小恩小惠呢?

李金生還沒入夥之前,張君還找了趙正洪和陳世清。

陳世清是張君的小學同學,這沒什麼可說的,他向來都找關係密切的人入夥。

但認識趙正洪,也是一個偶然。

應該說,張君先認識的,是趙正洪的小姨子,叫胡立東。

趙正洪是胡立東的姐夫。

那這胡立東又是幹什麼呢?

知道張君秉性的應該都猜得到--胡立東是一個坐檯小姐。

:()真實罪案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