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以後只能呆在香港,只能去去臺灣,去臺灣都要小心,萬一飛機因為什麼原因來個迫降,降落到內地機場,身邊這位就等於自投羅網。

王律師暗歎一口氣,側身問:“餘先生,您能賠償多少?”

“退贓!”韓博敲敲桌子,再次提醒。

“200萬,200萬港幣,韓警官,我只能湊這麼多。”

“200萬,還是港幣,餘紹東,你當我是叫花子,你以為我們在談什麼?”韓博臉色一變,看上去甚是怕人。

200萬港元夠幹什麼,確實有點少。

王律師很尷尬,下意識端起紙杯裝著喝水。

餘紹東被嚇住了,沉默了半分鐘,小心翼翼說:“400萬,我把現在的單位賣了,真的只有這麼多,我還要養老婆孩子!”

香港警察只能查到你的合法資產,在深正與人合夥開地下賭場,放高利貸,據昨天下午落網的郭夢辰交代,最紅火時一晚上的流水幾百萬,說沒有錢誰會相信。

韓博幾乎可以肯定他是在裝可憐,再次敲敲桌子:“1500萬人民幣,這只是退贓,沒算罰金。不想上內地法庭,至少要準備1500萬人民幣或等值的港幣,沒得商量!”

“1500萬,我真沒這麼多!”

“那是你的事。”

“韓警官,我可以想辦法湊一點,可我現在哪兒都去不了,怎麼湊?”

“這麼說我們沒得談了。”韓博再次站起身,作勢要走。

王律師急忙一把拉住,回頭道:“餘先生,外面的事可以委託我辦,你再想想,到底能拿出多少?”

看樣子不大出血,這一關是過不去。

錢沒了可以再賺,要是坐一輩子內地的大牢,有錢又有什麼用。

餘紹東猶豫了兩三分鐘,有氣無力說:“1100萬,最多1100萬,還要給一點時間變賣房產。”

就知道這個混蛋有錢,韓博的心終於踏實了,淡淡地問:“港幣還是人民幣?”

“人民幣。”

“現金有多少?”

“800多萬。”

“變賣房產需要多長時間?”

“這個,這個我也說不準。”

“韓警官,這些事我會幫餘先生辦理,會盡快滿足您的要求,關鍵是您的承諾。”

“我要彙報上司。”(未完待續。。)

第六百七十一章 塵埃落定(一)

且不說把餘紹東抓回來不現實,就算抓回來又能怎麼樣,不僅贓款不能全部追回,反而要養著他,又夠不上死刑,總不能把他餓死。

在吳副廳長、張副廳長乃至省政法委林書記看來,能再追回1100萬是最好的結果,甚至是意外的驚喜!

幾位領導一致認為把錢追回去是第一位的,當即授權韓博全權處理,再三強調動作一定要快,防止夜長夢多,防止餘紹東變卦。

拿到尚方寶劍,接下來的事就好辦了。

再次回到問話室,先以省廳名義作出口頭承諾,再讓餘紹東給王律師籤關於全權辦理退贓事宜的委託書,然後在香港同行見證下訊問11。26案的細節,給他做筆錄。

人抓不回去,案件材料不能少,實施詐騙的經過必須搞清楚。

回去之後要與向海濤、郭夢辰、申雨露交代的情況,以及案件偵破過程中收集到的其它證據進行相互驗證,這涉及到最後的定罪量刑,不然怎麼確定誰是主犯,誰是從犯,誰的責任輕一些,誰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吃了一顆定心丸,餘紹東也很配合,有問必答。

韓博從上午9點多一直問到下午4點半,手都寫酸了。

香港同行前所未有的配合,負責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