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御臣之道(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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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大夫拿起一份詔命示例,遞給長樂公主。
長樂公主接過詔命,閱讀之後說道:“御史大夫,這詔命之中,用詞頗為講究,且多引經據典,是否有一定之規範?”
御史大夫說道:“殿下,確有規範。詔命開頭多有固定之格式,如‘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以示君權神授。文中內容需簡潔而莊重,闡述朝廷決策之緣由、目的與具體措施。結尾亦有定式,如‘佈告天下,鹹使聞知’。起草者需有深厚之文學功底與對朝廷政策之深刻理解。”
長樂公主沉思片刻:“那若詔命有誤,或因形勢變化需修改,又該如何?”
御史大夫回答:“殿下,若詔命有誤或需修改,需由陛下重新下旨,說明修改之緣由與內容。詔命一旦頒佈,便具法律效力,非特殊情況不可隨意更改。”
在學習過程中,長樂公主也開始嘗試實踐。一日,御史大夫帶來一些模擬的百官奏事與民間舉報案例,讓長樂公主分析處理。
長樂公主仔細閱讀案例後,說道:“此案例中,地方官員上報水利工程順利完工,然民間舉報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本宮以為,應先派御史前往實地勘查,若屬實,當追究官員之責任,責令其重修,並依律懲處。”
御史大夫點頭稱讚:“殿下分析得當,處理公正。”
又有一次,長樂公主嘗試起草一份關於鼓勵農桑的詔命文書。她冥思苦想,精心撰寫,用詞力求精準優美。
“農桑者,國之大本。今四海之內,當務本興農,勸課耕織,使田畝豐饒,倉廩充實……”長樂公主寫完後,遞給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閱讀之後,微笑著說:“殿下此詔命,文字優美,旨意明確,若稍加潤色,便可媲美朝廷大手筆。殿下之進步,臣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