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首輔歸位,專屬雅稱(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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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漢代開始,百家就隱隱開始歸一。
無論是墨家,還是法家,又或者道家的楊朱,其實並沒有真的消失。
只是隨著儒家成為王朝正統,又經歷千年的發展之後。
這些家除了核心理念之外,其餘大多都被盡數改造,變相成為了儒家的一部分。
如果在治學上,對於學說學派嚴謹一些還說得過去。
可如果治國上,還囿於門戶之見……
那隻能說,這人無論是學問,還是施政能力,都還不到家。
真要說,陳勤之在《謹始十事》之中的建議,不少還都和墨家提倡的節用、尚賢等等類似。
所以馮一博才說他“融百家所長,不會囿於門戶之見”,自然也是有的放失。
“侯爺不用給老夫戴高帽子。”
陳勤之聞言笑了笑,又擺了擺手,才道:
“我雖無門戶之見,卻終究是儒門弟子,若是侯爺想借儒門聖人之名,行法家之事,老夫自然要斟酌一二。”
之前他還覺得,馮一博傳播新學的方式是歪門邪道。
但此時結合更一步的言行,他已經有所察覺。
無論是以“君子之名”要求別人,還是所謂“小康”。
其中都隱約透露著法家一脈的行事風格。
以聖人之言作為準繩,以君子之誅作為手段懲治。
看似尊的是儒門,實則行的是法家。
而所謂“小康”就更不用說了,直接引用了法家的話作為闡述。
倒不是陳勤之不喜歡法家,而是大魏以“仁孝”治國。
說白了,就是以儒家的核心“禮”治國。
他當然不會吃什麼激將法,因此不等馮一博再說什麼,就又道:
“子曰:‘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無禮則不寧’。”
這個“子”不是孔子,這句話出自儒家的另一經典《荀子》。
“禮”從西周開始,就已經發展成一整套用以維護統治的宗法。
相比之下,“法”產生的時代就晚了一點。
所以嚴格來說,“禮”甚至在很多時候還要大於“法”。
很多時候,不守“禮”同樣算是犯罪。
而禮和法相悖的時候,往往是禮更勝一籌。
正所謂: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
歷代律法之中,都有“親親相隱不論罪”的原則。
甚至還有“五刑之屬三千,罪莫大於不孝”的說法。
這都是“禮”在“法”中的延伸。
馮一博聞言,卻搖了搖頭,笑道:
“竊以為,德以修身,法以律人。”
他認為,道德約束的是自己的,法律守護的則是做人底線!
“有法可依是為道,謹刑慎罰是為德,道德二者並行不悖。”
馮一博用道和德,來闡述法和禮的關係。
還說兩者並不衝突,而且可以互補。
這樣的比喻,讓陳勤之不由微微皺眉。
可仔細一琢磨,卻又覺得頗為貼切。
只是,貼切歸貼切,他還是有些不能認同。
“大魏以仁孝治天下,自當嚴於律己,寬以待人,嚴刑峻法終究要為天下人所棄,強如大秦,亦二世而亡。”
讀書人就是這樣,動不動就說始皇帝暴政。
除了總愛說秦朝“焚書坑儒”之外,還總拿“嚴刑峻法”說事。
然而仔細查證就會發現,焚書坑儒純屬胡說八道。
完全是始皇帝在統一天下之後,還想統一思想。
而他厚待的儒家,卻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