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部分(第4/4頁)
章節報錯
覓館,偶染傷寒,發熱數日,甚形委頓。昏瞀中夢有青衣人手持一卷至前曰:“喚汝去。”談曰:“何人喚我?”曰:“閻王喚汝。”談聞言心悸,不肯同往。青衣人遂將手卷開啟,中系黑紙白字,如今之法帖狀,談不覺隨行。
至一處,見有官坐案上,旁立書吏一人,似論公事互相爭執者。談至案前,吏曰:“汝是談師爺麼?”曰:“然。”曰:“所言者即系汝事。”談心懼,回身走避。復至一處,見一月洞門,遠望門內堂屋甚軒敞,排列几案十餘張,俱有冠帶人上坐,若會審案件者。中坐一官金面,形狀可怕。談不敢進。青衣人從背後推之。
已至案前。金面官問曰:“有嚴姓在我衙門告爾。”談曰:“告我何事?”曰:“告爾姦夫淫婦。”談曰:“並無此事。”金面官即令鬼卒將犯證帶來,遂有囚車十餘輛推至階下,先喚男犯一名,見談曰:“不是此人。”後有女犯遙認曰:“人雖不是,面貌倒有些像。”金面官又問談曰:“汝認得倉米巷佛婆麼?”談曰:“並不認識。”金面官即令青衣人送回陽世,車中女犯尚招手謂談曰:“何不到我處吃茶去?”談不應而出。
至途中,青衣人於襪桶中取出煙管一根,長僅五寸,請談吃煙。談心知是鬼,不肯取吃。夢醒後,汗透重衾,其疾遂愈。
李生遇狐
歙有李生聖修,美丰儀,十四歲,讀書二十里外巖鎮別院。一夜漏二下,生睡覺,忽睹麗人坐榻上,相視嫣然,年可十五六。生心動,手挑之,亦不拒,遂就燕好。每宵飄然自至,常教生作詩填詞,併為改削。間與論時文,則愀然不樂,雲:“此事無關學問,且君科名無分,何必耐此辛苦?”由是兩相酬唱,頗不岑寂。數年迄無知者。
會有楊生者,生中表戚也,亦就院中下帷,與生齋僅隔一壁,常怪生既昏即閉戶。一夜月下,楊生潛於壁隙窺之,見生方擁麗者坐,急敲扉入,遍燭寂然。問之始諱,次夜復窺如前狀,並聞笑語之聲,心知為狐,遂奔告生父。促生返,而狐隨至其家,他人莫睹,惟生見之,舉家慮為生害。
一日,生嫂詣生室大言責曰:“妖狐豈無羞恥!強欲奪人婿。況吾家小叔幼已訂婚某室,他日入門,誰為嫡庶?”是夜,狐泣謂生曰:“嫂氏見責,其言甚正,不容不去,今永別矣。”生為泣下,留之不可,兩相唏噓於枕畔。聞雞唱,遂下榻而沒。
李生工詞律,善拳棒,皆狐所教也。聞狐所贈詩詞極清麗,惜傳者未記。此新安洪介亭所說,李亦自言不諱。
仙童行雨
粵東亢旱,制軍孫公禱雨無驗。時值按臨潮郡,途次見民眾千餘聚集前山坡上。遣人詢之,雲:“看仙童。”先是潮之村民孫姓子,年十二,與村中群豎牧犢,嬉于山坡,一兒戲以拳擊孫氏子。方擊去,忽孫子兩腳已離地數尺。又一兒以石擊之,愈擊愈高,皆不能著體。於是群兒奔說,鬨動鄉鄰,十數里外者俱來譁睹。其父母泣涕仰喚,童但俯笑不言。
制軍聞是,異,與司道群官徒步往觀。仰視一童子背掛青笠,牛鞭插於腰際,立空中。制軍方以天旱為憂,便祝曰:“爾果仙乎?能三日致雨以救禾稼,當祠祀爾。”童笑而頷之。頃之,浮雲一朵,迷失莫睹。制軍亦登輿行。
俄大雨滂沱,數日風,粵境迭報:得雨遍滿溝澤。制軍於是命塑其像,遣畫師赴其家,使憶而圖之。童父母蓋愚農也,苦難形容其狀,雖易屢幅莫似。方無計間,忽童自空而下,笑曰:“特來為繪吾面目。”遂圖而成之。父母將挽留之,倏失所在,遂塑其像於五羊城內三玄宮,題曰“羽仙孫真人”,香火甚盛。
此乾隆五十二年五月事。歙邑洪介亭遊粵東,親見迎孫童子像,因詢其顛末,恐有缺疑,他日當謁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