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那個大自己6歲的親生兄長,惠莉香更喜歡叫夏風哥哥,不只是因為他只大自己3歲,也不只是因為他總是對自己很愛護……

想起剛剛和那些壞傢伙們打架時哥哥揮舞著搶來的棒球棒,牢牢的把自己護在身後,即便跌倒了也將自己抱在懷中保護自己不受任何傷害。趴在夏風后背的惠莉香,不由再次緊了緊的抱住夏風脖子的小手。

哥哥消瘦的後背完全不能和爸爸那寬厚的後背相比,被哥哥揹著也遠沒有爸爸揹著舒服,可不知道為什麼,看著夏風額角那沁下的汗珠,惠莉香卻感受到了一種不亞於父親般的溫暖。

“お兄ちゃん。”(哥哥)

“なに?”(什麼事)

“ええ、なんでもないよ……”(啊,沒什麼)

“ん。”(恩)

日本神戶灘區的某條街道上,一個6歲的少年揹著一個3歲的小丫頭,伴著1991年暮春的風,正深一腳淺一腳的前行。在緩緩西下的太陽映照下,拉出長長的影子。

有誰知道,這個少年,來自20年後。

………【第二章 三年之後】………

我叫威爾。史密斯,美國國籍,黑人,長得的很帥,歌也唱的很贊。

嗨!夥計,你想到什麼了麼?

那個十二歲就開始自己說唱事業的嘻哈歌手,因為一部《絕地戰警》成為好萊塢各大電影公司眼中香餑餑的印鈔機男人?

哦!真抱歉,你想錯了。

要知道,那個男人出生在費城,而我,來自洛杉磯。而且,相較於那個奔三的男人來說,年方十五的我顯然擁有無限的未來。

雖然有時候我也很佩服那個當年拒絕麻省理工全額獎學金,毅然投身演藝事業的傢伙。畢竟,在斯特恩商學院與好萊塢電影之間,我選擇了前者,雖然這裡面有家裡面那個老混蛋的一部分因素。

好吧,就此打住。

畢竟我來東京是為了的度假。而且,卡爾那傢伙又在叫我了。

順便介紹一下。卡爾。林,出生在美中建交的那一年,美籍華裔,中德混血,我的死黨兼三同兄弟,並且從同一家醫院降臨人間。

因為某個大胸脯的荷官,這傢伙放著**的富家子弟日子不去過,去大西洋城當了魔術師。

“我說威爾,快到站了,別發愣了。”東京中央本線的某次列車上,被周圍日本女孩子偷窺很久的混血小帥哥突然推了推身邊的黑人小夥,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語腔調招呼著好友回神。

“恩,到新宿了嗎?”

“到了吧。”

“日本的水妹子們,我來啦!”

混血小帥哥一手搭頭,天曉得自己怎麼會答應陪死黨的這次日本之旅。早知道就當初就不學日語了。

……

威爾。史密斯看著那成批成批穿著印有“バンシャン小學校!?利!”字樣T恤的少男少女從自己周圍走過,手中還揮舞著畫冊或是宣傳單,很懷疑自己是不是遇上了傳說中的校園大暴動。

“卡爾,這些傢伙是在幹什麼,罷課麼?這真的是新宿麼,不是說新宿是日本最有名的商業街和紅燈區麼,怎麼這麼多學生,貌似還有不少小學生?難打和族已經將魔爪染向小學生?實在太可惡了!”黑人小夥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的自言自語著,越說越是激動,只是那不斷吞嚥的口水和不斷往超短裙少女身上打量的眼神讓他的憤慨顯得那麼的沒有說服力。

“你把我拖到日本就是為了陪你逛一逛日本的紅燈區?”混血小帥哥很是憤怒。

“呃!夥計,是我的錯。可你要聽我說,我都十五歲了,我不想自己的第一次終結在老頭子召來的那些大胸脯的女人身上,你知道的,這裡才是貧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