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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他就在公有地散步。這裡也是灰不溜丟,髒得要命,它不像農村又不像城鎮,金雀花長得又矮又小,到處都是文明的產物:垃圾、雜物。他每星期六晚上都去看戲,興致勃勃地在頂層樓座的廳門旁站上個把鐘頭。在博物館關門後和上普通咖啡店吃飯之前,尚有一段時間間歇,不值得回一趟巴恩斯。他真不知如何消磨這段時間。於是,他沿邦德大街溜達,或者穿過伯林頓拱道,走累了就在公園坐下來;若遇到下雨天,就到聖馬丁街的公共圖書館看看書。他看著過往的行人,羨慕他們有朋友,有時這種羨慕變成憎恨,因為他們那麼幸福,而他卻如此不幸。他萬萬沒想到,在這樣大城市裡竟會如此孤單。有時,當他站在頂層樓座的廳門旁時,身邊的人總想跟他搭訕。可是菲利普有著鄉村小孩對陌生人固有的疑心,總是冷淡回答,致使對方無法深交。看完劇後,他只好把自己的觀感悶在心裡,匆匆忙忙地過橋到滑鐵盧區。他回到自己的房間,為省錢起見,房裡尚未生爐子,他一下子心灰意懶了。生活多麼淒涼可怕啊!他開始厭惡寓所,也討厭在此度過孤寂的漫漫長夜。有時他孤獨得連書都看不下去,便悽悽慘慘地一小時又一小時地坐在那兒看著爐火出神。他在倫敦已住了三星期,除了在漢普斯特德度過的那個星期天,他除了同事,再沒有跟任何人說話,有一天晚上,沃森請他到一家飯館吃飯。然後,他們一塊到雜耍劇場去,可是他感到羞怯、不自在。沃森老談些他不興趣的事。他一面把沃森看成是個市儈,一面又情不自禁地佩服他。他生氣,因為沃森顯然地看不起他的文化修養。可是,拿別人對他的評價來重新估量自己,他開始鄙視一向對他似乎並非無足輕重的那些學識來了。他平生第一次感到貧窮的恥辱。伯父每月寄14鎊給他,他必須添置很多衣服。那套晚禮服就得5畿尼。他不敢告訴沃森這套禮服是從斯特蘭街買來的。沃森說倫敦只有一家像樣的裁縫店。
“我想你不跳舞吧?”有一天,沃森朝菲利普的畸形腳看了一眼說。
“不跳。”菲利普說。
“真遺憾。人家請我帶幾個男舞伴去跳舞。不然的話我可以給你介紹幾個討人喜歡的姑娘。”
有一兩回,實在不願意回巴恩斯去,他便留在城裡。深夜了,他還在西區逛蕩。這時,他發現有一家正在舉行晚會。他混進一小群衣衫襤褸的人裡面,站在僕人後面,注視紛至沓來的賓客,傾聽從視窗傳來的悠揚的音樂。有時儘管天氣寒冷,仍然有成對的男女上陽臺站一會兒,呼吸新鮮空氣。菲利普想象他們在相愛,趕緊轉身,懷著沉重的心情,沿著街道一瘸一拐地離去。他永遠也無法處於陽臺上那個男人的地位。他覺得沒有一個女人真的對他的殘疾不感到厭惡的。
於是,他又想起威爾金森小姐。他不滿意地想起了她,分手前他們約定,在知道他的確切地址之前,她先把信寄到查寧克羅斯郵局。他一到郵局便發現她的三封來信。她使用紫色墨水和藍色信紙,用法語寫。菲利普不明白為什麼她不能像個明智的女人那樣用英語寫;同時,她那情意綿綿的措詞使他回想起法國小說,因此他也燃不起熱情來。她責備他不給去信,他回信時推說自己一直很忙。他不太懂得信如何開頭,他實在不能用“最親愛的”或者“心愛的人兒”之類的字眼,他又不喜歡稱呼她埃米莉,所以最後信以“親愛的”開頭。孤零零幾個字,樣子既古怪又有幾分傻氣。但他湊合著用。這是他寫的第一封情書,他也意識到信寫得平談,覺得應該對她傾吐種種熱情洋溢的情話,說他如何每時每刻都在思念她呀,如何渴望吻她那雙美麗的手啦,如何一想起她那兩片紅色的嘴唇便心跳不已啦。但是出於某種難言的羞怯,他未能這樣寫,而是對她談起了他的新寓所和事務所。回信是由下一班回程郵遞帶回的。她生氣、傷心,信中充滿責備的言詞:他怎麼能這麼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