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差點因此而窒息。

我問我自己,有必要嗎?我瘋了嗎?

後來我找到一個很好的答案,我是愛瘋了他。

我下定決心絕不會把他讓給別人,誰也別想。

然後我開始瘋狂地對他表露我的愛意,這有違我一直以來的內向、膽小性格。可我覺得只有這樣,我才有勝算。

我不漂亮,腦子也不是很靈光,可我唯一勝於別人的事,我愛他甚至於我的性命。

若他要我的命,我會二話不說地雙手奉上給他。

我這樣的一個轉變,讓我看到方明看我的眼神漸漸有些轉化。

不再是盲目的補償,不再是沒有天日的累,而是漸漸產生的興趣…或者是愛意。

沒關係,我可以等,我等他。

然後我們很快地就交往起來,我們相處地很愉快,他也很疼我。但在他身邊打轉的女人一直沒有間斷過,雖然他對她們毫不在乎,我有時候還是不免覺得深不見底的無助感。

我只是好害怕失去他…

有一次我們吵架,不,那不算吵…因為一向我對他都是唯命是從,沒半點反抗。他一向是很喜歡我這一點的,可漸漸地,他開始厭倦…

他說他厭倦我的軟弱…他說我不可能仰賴著他呼吸。或者我們分開才能讓我學會堅強。

我傻眼地抬著頭看著高大的他,他不是一向很喜歡這樣的我嗎?我不瞭解男人的想法,但我還是很怕失去他。

我求他不要跟我分手,我放下我的尊嚴求他。尊嚴這種東西,我早就丟了。我告訴他,他不喜歡什麼,我都會去改,只求他不要離開我。

但他終究是無情地甩開了我。

我當晚沒有哭,但就是合不上眼。

我心裡其實知道的,他的真心話是,他早已厭倦了我這個人。

為什麼我聽到他的真心話?為什麼就不能接受他那聽起來像是為了我好的託詞?

第二天我用他給我的鑰匙開啟了他的門,我把我的東西都帶走,既然他不要我了,那我便不給他添麻煩。

我把所有的東西帶走之際,他正好回來,可只是冷眼地看著我離開。

我把東西搬回我哪兒,然後拿著刀想給自己一個了斷。

可我才發現我太愛我的生命了,我拿著冰冷的刀對著自己的頸動脈良久,但遲遲不敢動手…

我不敢動手,我一向看到血就開始頭昏。

我僵在那裡良久,維持那個姿勢長達幾個小時,但我就是下不了手…

我低估了我想活下去的生命力…

我就是單純地,不想就這麼死去。

方明要的是我堅強起來,他覺得我沒有他就活不下去。

但的確實如此…所以我要製造一個假象,讓他覺得我沒有他依然活得很好。

我很快就交了個新男友,但也是硬交的。

然後我每天拖著我的新男友出雙入對,我想像方明會氣得跳腳把我的新男友揍一頓,然後把我奪回他的身邊。

但也許是我電視劇看太多了…

他看到我故作甜蜜的笑,只是拍拍我的頭,恭喜我。

我好像…有看到他眼裡悄悄的釋然。

當時只有挫敗感,還有狼狽。

狼狽得不堪入目。

我很痛,那天喝了很多酒,然後就跟這個新男友糊里糊塗地上了床。

我醒來,清醒了,回憶起來了,我哭得死去活來。

那是我的第一次,就這樣糊里糊塗地給了個我沒有感情的男人。

我乘那男人還在熟睡時爬起身穿好了衣服,然後跑到了方明的家。

我一共走了兩個小時多的路,可我每一秒都在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