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了的。走吧。”紀顏拍了拍我肩膀。

一個月後,我接到了一則訊息,因為我始終注意著那個婦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現在,她丈夫已經去世,而遺產的絕大多數落到了老太太手裡,後來據說這位婦人帶著一個孩子去了臺灣,並告知說這是她丈夫僅存的兒子,老太太自然很高興,在做過了檢查後,證明了的確是她兒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邊,並且再次承認了這個兒媳婦的身份,原來以前的矛盾來自於這個女人好賭成性,而且遺失了自己的孩子,而並非是因為什麼生下來帶有嬰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沒過多久,老人被發現死在了家中,喉嚨都被咬斷了,彷彿是什麼野獸乾的,那唯一的孫子也不見了。所有的錢,全部變成了那婦人的財產。

我把這事告訴了紀顏,他嗯了一聲。

“其實我覺得那婦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經丟失的孩子,再養育了段時間後發現無法把他變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拋棄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漸養成了在垃圾箱裡尋找食物的習慣,大概最近她發現被她拋棄的兒子又有了利用的價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讓我們再次把他找回來。

具備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願將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錢都歸她了。至於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許早就是那女人的訓練課程之一吧,即便是獅豹一類的野獸,也是會被人類輕易的埋下暗示而產生條件反射的。“

原來如此。

不過我覺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麼讓人值得驕傲的事情,我決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說道一下,紀顏沒有阻止我。

來到她家的時候已經是傍晚,我忽然看見一道影子飛快的跳進了客廳開著的窗戶,我叫來了傭人,她認得我,並開了門,說太太在客廳。

我信步走進去,沒到客廳卻聞見好大一股血腥味。

開啟門,卻看見那個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嚨,看樣子似乎沒救了,眼睛已經泛白,手腳無力的耷拉下來。

那孩子,不,還是叫他?吧,似乎知道我來了,朝我大張著沾滿了鮮血的嘴巴,發出了嗚嗚的悲鳴。

那一刻,我藉著不多的外面透過來的最後一絲光線,清楚地看見,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齒的後面還長著一層牙齒。

密密麻麻,如鋸齒一樣的嬰牙,閃著銀色的光。

當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許有一天,我還能在垃圾箱邊遇見他。(嬰牙完)

第九十二章 冥婚(上)

冥婚,又叫陰婚,冥婚是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那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冥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成為夫妻,併骨合葬。也免得男、女兩家的塋地裡出現孤墳。還有的少男、少女還沒定婚就天折了。老人們出於疼愛、想念兒女的心情,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她)們擇偶,死後也要為他(她)們完婚,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其實,這是人的感情寄託所至。另外,舊時人們普遍迷信於所謂墳地“風水”,以為出現一座孤墳,會影響家宅後代的昌盛。當時有些“風水家”(古稱“堪輿”)為了多掙幾個錢,也多竭力慫恿搞這種冥婚。冥婚多出現在貴族或富戶,貧寒之家決不搞這種活動。宋代,冥婚最為盛行。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託“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併骨合葬。

當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結婚的,按理是相當的晦氣,但事情發生,總是有其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