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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呢。”
我們的表情肯定相當難看。
沒想到他還繼續問我,“你覺得這是老楚留下的麼?”
“你認真麼。”
看任興被我噎得說不上話還是有點暗爽的。他大抵也覺得尷尬,咳嗽了兩聲,對我們介紹說,“一般這種抓痕,死者指甲中都會留下牆體上的白堊,但是因為老楚他被扒皮,指甲也都被很小心地剝光了,我們沒辦法從屍體上確定這個痕跡是不是他留下的。所以還剩一種辦法檢驗這個痕跡屬於老楚還是兇手——牆上會留下血,或者面板組織。痕跡科提取到了,可以驗。”
我把我自己的手印上去,實在太大了,老楚的手比我還要窄,手指修長,是彈鋼琴的手。而且那四指抓痕怎麼都有點奇怪。我摸到痕跡開始的地方。有三道之間的距離差異不大,但有一道特別古怪,蜷縮在中間那道左偏下一點,使得整組痕跡不是很對稱。按理說四道抓痕,那應該或者大拇指沒用上,或者小拇指沒用上。但是比了比位置都有點不太對。
我和任興心裡都明白,這好像不是人留下的痕跡。
如果我自己猜,我會猜是那種只有四指的動物,三趾朝前,一趾朝後蜷在手心裡。我知道這有點荒誕,不過任興沒有笑我。我想象著,那個晚上有什麼東西,拽住我們的網線,網線拽斷了之後,又發瘋一樣地扒住我們的牆。
他是想毀掉八芒星麼?
看起來不是的。除了最深的那道爪痕,零星還分佈著其他稍淺的,似乎它胡亂抓了好幾下。我以我的經驗作了唯一的猜想:有什麼東西,在把留下痕跡的那玩意兒,往下拖。
這個方向也十分離奇。爪痕都像是自下而上發生的,但是床板離地只有一米高。他若是往下就會碰到地板,或者樓下。
我發覺這種事情還真不能細想,一細想,那就完了,怪物還不止一個。這個時候痕跡科也趕到了,任興拍拍我的肩膀,對我不無誠意地道了謝,然後指著滿室狼藉說,“你自己的東西還在這裡,是不是?能找到些什麼就直接拿回去吧,把損失降到最小。”
最後我從廢墟里找到了我的筆記本,半瓶海飛絲,還有一雙鞋。
我考古系的師兄當天約我吃飯。我那個師兄,名字叫做盧道石,常年在外面挖墳,體格很好。我去約好的餐館時,他已經在那裡坐著喝啤酒了,敞著領子,可以看到底下很結實的胸肌。他長得很帥,屬於有稜有角的那種,特別狂放,而且有點邪氣。他沒辦法,戴了副眼鏡,讓自己不要那麼霸氣外露。
他這個人廢話很少,我知道他不會無緣無故請我吃飯,還沒坐下就問他幹什麼,盧道石把一邊喝酒一邊抽菸,說老楚的事他也聽說了,覺得很稀奇。
“案發現場是你們那兒麼?”
“我哪兒知道,你問這個幹嘛?”
他呵呵了兩聲,“把整張人皮完好無損地扒下來,不是個容易的事,這個對技巧的要求很高,熟練工起碼也得半個小時。如果是生手,他折騰一晚上,都不一定能幹成。而且,警方公佈的死亡時間,大概是晚上八點鐘到十點鐘,那時候寢室樓裡最熱鬧了吧?我就奇怪了,當晚你們那一層樓又不是沒人在,有個人在你們那兒剝人皮,為什麼一個人也沒有注意到?總會有點動靜吧?”
“別問我,邪門的事多了去了。警察把我們都輪過一遍,反正我們那兒沒人注意到不同尋常的聲響。估計都戴著耳麥打遊戲呢。”
盧道石罵我們死人一樣的。打遊戲,打遊戲,哪天被人把皮扒了都不曉得。
他停頓了一下又問,既然我們這一層都沒魂的,有沒有問過樓下的人,他們有什麼感覺沒有。
這倒提醒了我。
任興負責給我們那一片做筆錄,那天晚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