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希望越低越好,是對自身沒信心。

而他,則恰恰相反。

他對未來充滿了信心,無論這個數字是多少,他都有信心把身價打出來。

他的目標,就是十里坡劍神!

只要決定轉會離開,那就會自出洞來無敵手!

其實曹錦峰的心裡覺得這數字有點太高了,可面對兒子的信心滿滿,他也不願意打擊。

因此,他堅決要保證合同年限。

最高只籤3年合同。

即使未來真的出現啥意外,等到3年合同結束,兒子照樣可以自由選擇新的俱樂部。

曹羿也沒有反對。

其實他想留在競技隊苟著練級,一方面是對系統有信心;另一方面,還是顧及到西山佑香還在本地。

當然了,這一點不太方便給老爹直說。

於是他就冥思苦想,硬是找出來了另一個原因:“按照葡萄牙的法律,球員只要21歲之前,在葡萄牙國內效力3年時間,就可以拿到葡萄牙護照。未來再去歐盟國家踢球,都可以是歐盟球員的身份,不佔據外援名額。”

這一點倒是曹錦峰沒想到的:“這倒是個有利條件。假如未來去英超踢球,就不用擔心國家隊排名和為國出場效力次數的限制了。”

“對啊,我現在已經在俱樂部青年隊待了1年,未來只要再有2年時間,就可以滿足條件。因此,合同簽約3年,是最合適的時間。”

最後,就涉及到了曹錦峰認為俱樂部有人情味的部分,是由萊特主動提出的。

未來只要曹羿還在競技隊踢球,每年俱樂部為曹錦峰夫婦提供4次免費往返的機票、酒店、餐飲和交通費用,連簽證都由競技隊主動促成。

“......曹羿是競技隊成長起來的,我們始終都是一家人。就算曹先生和譚女士未來有意來葡萄牙工作生活,俱樂部也會提供一切助力。這一點,即便曹羿轉會離開,也永遠都不會更改。”

合同至此,也再沒什麼可討論的了,曹羿同意了全部條款。

下午,他就在父親的陪同下,前往俱樂部,找到萊特正式簽訂了合同。

從他放下筆的那一刻,萊特再也掩蓋不住臉上的喜悅,握著曹錦峰的手,激動道:“曹先生,您培養了一個十分十分優秀的孩子!而且您做出了一個明智的決定,未來一定會證明這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