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損傷。自此他們的麻煩不斷,生活不幸。”在王朝復辟時期的英國,沒有一個庸醫、一個濫醫,或者任何一個可憐的理髮匠不承認自己是一個鴉片酊的服用者”。在威利斯看來,鴉片的危害更加可恨。對於小病,醫生偷偷摸摸地像傻冒一樣使用鴉片”,因為它有可能導致“破壞性悲劇”。像夏爾丁一樣,他警告人們,用鴉片者有依賴增大劑量的傾向。“一位婦女,經醫生勸說,每隔一晚,服用1到2格令倫敦鴉片酊。”他對牛津醫學生說,“她發現服用以後,渾身輕鬆,便連續服用,並逐漸增大劑量,一次1格令,一直加到12格令。自然,習慣了大劑量,就不願意再用小劑量。如果劑量小的話,病人就不能入睡或感到不舒服。”

其他研究人員在17世紀研究了鴉片。克里斯托夫?雷恩爵士(1632—1723)和羅伯特?波義耳(1627—1691)在1656年做了一次試驗。他們用空羽毛管連著一個圓球,給狗注射鴉片。1644年,塞繆爾?佩皮斯(1633—1703)參加了“一次試驗,給一隻狗的後腿注射鴉片,導致狗死亡”。德國研究人員大約翰?丹尼爾(1634—1693),約翰?西傑斯蒙德?埃舒爾茨(1623—1688)也做了給狗注射鴉片的試驗,但是與他們的英國同行不同,他們對鴉片的應用技術比對它的藥性更感興趣。儘管有這些17世紀的試驗,直到19世紀40年代才有對人皮下注射鴉片。丹尼爾?路德維格(1625—1680?),薩克斯螄哥特公爵的宮廷醫生,做了一次鹽的揮發性特別研究。他把鴉片溶於一種酸裡,然後用鹼中和該溶液,由此獲得一種藥品。路德維格將其命名為“御用鴉片”。據說它與1804—1806年重新發現的物質一樣,以後稱為嗎啡。後來人們做了進一步的研究,他們中有蒙彼利埃的威廉姆?考頓(1642—1702)、符滕堡的約翰?格特弗裡德?博格(1659-1736)、海牙的亞伯拉罕姆?凱奧?波爾阿夫(1715—1798?)、哥廷根的阿爾布切特?凡?哈勒(1708—77)和約翰?艾底裡安?西奧多?斯布勞伊格爾(1728—1807)。在西頓海姆的法國同行中,皇家醫生、藥劑師摩西?查諾斯(1619—1698)編寫的《皇家藥物手冊》(Pharmacopéé Royale)裡有鴉片配方。尼古拉斯?萊莫利(1645—1715),《藥用麻醉品通用方彙編》(Dictionaire ou traité universel des drogues simples)的作者,在他的教科書中也公佈了一個鴉片配方。這本教科書1677年在英國出版,名為《化學教程》(A Course of Chymistry)。皮埃爾?波米特(1658—1699),路易十四的首席藥劑師,1695年在他的教科書中對鴉片做了描述。該書被譯成英文,名為《毒品全史》(A pleat History of Drugs,1712)。“它能平和激動情緒,令人安靜、麻木;在極其焦慮和痛苦不堪的時候,它可以安神和提神;可使人大量出汗;有助於治療大部分胸部和肺部的疾病,如咳嗽、感冒、粘膜炎、嗓子嘶啞等;防止或減少出血、嘔吐和腹瀉;是絞痛、胸膜炎及歇斯底里症的特效藥。”從萊莫利的提醒中推斷,與如同在英國一樣,毒品在法國的泛濫意味著對鴉片產生生理性依賴的病人日益增多。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一章 早期歷史(8)

暫且不談鴉片。毒品和麻醉品的買賣不斷,旨在減輕或治癒做人的痛苦。羅伯特?伯頓1621年論述了用藥物治療憂鬱症時寫到:“每一座城市、集鎮,幾乎每一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藥液、藥劑和藥方。”英國劇作家阿夫拉?本(1640—1689)對人們希望找到一種包治百病的萬能藥的天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