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1836年,聖埃米里昂的拉法格博士報道,用一把在嗎啡中蘸過的接種刀,划進病人的皮下,把嗎啡輸進血液中。拉法格視這種接種為一種區域性治療手段,並用它治療自己的面部神經痛。在同一時期,美國醫師艾薩克?泰勒使用一個鈍頭注射器注射嗎啡。愛爾蘭人弗朗西斯?賴恩博士(死於1861年)在1844年用一個吊瓶,安一隻空心針,給一個婦女輸嗎啡液,治好了她的神經痛。拉法格和賴恩都把嗎啡注射到最痛的神經,都把他們的技術視為一種對痛點的區域性麻醉。海倫?格萊斯頓在19世紀40年代顯然有時藉助注射針施用鴉片劑。人們推斷,這就是她兄弟記載她1845年自責的意義:自殺——把臂當作一種該隱的標記。”可以想象到,她得到倫敦吉爾茨珀大街費格森先生製作的一個小注射器。費格森的手藝一流,受到愛丁堡醫師亞歷山大?伍德博士(1817—1884)的讚揚。不同於賴恩的方法,伍德建立了一套皮下注射程式,使用一個仿蜂針注射器。他在1855 年和1858年的論文中發表這一成果。伍德在病人的胳膊上注射,作為一種區域性麻醉。他認為他解決了嗎啡癮的問題。他認為,口服毒品,吞嚥的動作,像其他形式的食物或飲料,產生食慾。他確信,如果注射毒品而不是吞嚥,病人不會渴望它。他錯了。伍德的幾個病人對嗎啡皮下注射產生了依賴。伍德的夫人麗貝卡?馬希是最早上癮的人之一,她很快將死於過量使用嗎啡的謠,被那些認為他應該遭到報應的人講了一遍又一遍。神奇的是:她比他活得久,一直活到1894 年。

倫敦醫生查爾斯?亨特(1835—1878)進一步推進了這場治療革命。1858 年他報告說,他摒棄了伍德把嗎啡注射到神經痛引起的最痛部位的方法,轉而注射到脖子、胳膊和其他身體部位的細胞組織。正是亨特新創“皮下注射”一詞,把它與伍德命名為“皮下的”區域性注射區分開來。出現的爭議是,皮下注射嗎啡是否比痛點附近的區域性注射更有效。亨特的觀點用了幾十年才被人們普遍接受。直到20世紀似乎才有人在靜脈內注射嗎啡。這時,美國毒品使用者在1910年以後的時間裡,由於法律禁止的原因,從吸鴉片轉向注射海洛因。亨特推薦把嗎啡皮下注射作為一般療法,在疲乏或壓抑情況下,用作神經補劑。嗎啡注射避免了口服產生的胃不適。威斯敏斯特醫院的弗朗西斯?安斯蒂(1833—1874),是有影響力雜誌《執業醫生》的創辦編輯,贊同亨特的方法。1868年安斯蒂寫道:危險,絕對沒有。”。 最好的txt下載網

第四章 神經、注射針和維多利亞時代的醫生(2)

1856年嗎啡在德國第一次注射,是給一個患神經痛的婦女,她曾經在愛丁堡接受過伍德的治療。19 世紀60 年代,費利克斯?馮?尼梅耶爾(1820—1871),符騰堡王國圖賓根大學病理學和治療學教授,醫療中心主任,第一個觀察到神經痛的這種療法導致上癮。他在一本主要教材中指出,“皮下注射的引入,是一件大事……治療的巨大進步”,但不幸的是,這個新方法被濫用了。“我知道許多醫生,出門行醫必在口袋裡裝一隻針管和一瓶嗎啡,回來的時候,嗎啡瓶通常是空的。”如果不斷注射,加大劑量,病人就會產生依賴。“他們感覺遲鈍,抱怨有說不出的無力,不舒服,打顫等。一些人描述他們的狀態像醉了一樣(頭痛)。”尼梅耶爾的先見之明得到了阿爾佛雷德?費德勒(1835—1921)1874年到1876年發表的文章的證實。費德勒認為,嗎啡上癮是情感混亂造成的,一些人特別容易情感混亂。維也納精神病醫生馬克西米連?累德斯道夫(1815—89)1876年發表了一篇關於戒嗎啡的類似文章。巴伐利亞毒素學家赫爾曼?馮?博伊克(生於1843年)警告說,接受皮下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