襪子拿下來以後,饒是落頭氏這種實力強大,心性也應該十分強大的精怪,也不禁呸呸幾聲,差點兒沒被嘴裡的東西,燻得吐出來。

但他很快緩過來,問吳歧道:“公子可曾接到,某之身體,給汝的信物?”

“嗯?什麼信物?”吳歧睜大眼睛,一臉單純,似乎很想了解落頭氏在說什麼。但誰都看得出,他是明知故問。

“一塊玉佩。”落頭氏也不和眼前人兜圈子,直接道。

“哦~~”吳歧做恍然大悟狀,表情十分浮誇,“似乎是看到了。有什麼說法嗎?”

“那玉佩,乃某世代家傳。接之,則為某婦。”落頭氏說。

這讓一邊,邊喝水邊豎耳,聽弟弟和精怪說話的吳斜,一口水噴出來。

媽耶!

接之,則為某婦。

這不就是說,只要接了落頭氏那塊玉佩,就要當落頭氏的媳婦嗎?

這這……!二叔能同意嗎?爹媽奶奶能同意嗎?

這精怪,既然是精怪,加之他穿著打扮,語氣措辭,歲數比奶奶都大吧?

這要和弟弟成了夫夫,輩分稱呼怎麼論?

二叔管精怪叫侄媳婦,精怪管二叔叫大侄子,甚至大孫子?

這場景太美麗,小郎君簡直不敢想!

但他又覺得,拋開這些不提,弟弟要和這精怪能成,他以後不就有個精怪大佬當弟媳了?反正弟弟:()盜墓:這弟弟很強,卻過分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