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瀛州建制(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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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一套行政體系來管理是會亂套的。
商量來商量去,也是最近兩日才敲定下來。
將五處定居點以河流或者山脈為地理分界線,設立五個縣。
魍港,這名字太過不吉,無從考證,改設嘉義縣。
臺窩灣,這名字源於附近一個土著部落音譯,改設臺灣縣。
加老灣,這名字源於附近土族音譯,正確的翻譯為安靜的海灣,改設安平縣。
打狗嶼,這名字同樣源於附近土族音譯,正確的翻譯為竹林島,但其實它不是島,而是半島。
我看地圖,這地方應該就在後世高雄附近,但高雄這個稱呼無從考證,當地土人也沒有這個發音,遂取其本意,改設竹林縣。
澎湖群島,設澎湖縣。
縣設:
長吏一人,主管全縣政令。
副長吏三人,分管戶籍、財稅、教育、營建、治安、刑名訴訟等。
吏戶禮財刑工六房書吏,正副書吏各一人,吏員若干。
基本上就是大明縣衙官吏的翻版,只不過沒有經過科舉的官,統一稱吏。
只有一點不同,縣衙原有的兵事房被取締,新設財稅房,也還是保留著六房設定。
三班衙役則沒有,各個定居點都有駐軍,順帶著就把三班的部分差事給辦了。
這也算是進步吧,最起碼官同吏實現了平等。
至於各個村寨,則效仿北塘石家堡做法,成立耆老會自己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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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兩千年逐步形成的行政體系,自有其運轉的道理,只能微微調整。
走著看,不合適就再去調整。
關於移民怎麼去過自己的小日子,瀛王府只能提供相應的牲畜、農具、土地,至於其他則顧不得也,自己折騰去吧。
大明百姓且聰明著呢,只要沒有徭役攤派,熬過兩年苦日子,之後便想不好過也難。
縣之上就是瀛王府屬官了,整個瀛州的大腦。
設長史府,長史,左右長史,集體負責制。
只不過暫時長史府只有畢懋康、趙士楨兩個,一個在澎湖,一個在北塘。
按大明制,我還可以向皇帝老子要個人來。但在朝廷,我已經沒有可以信任而且可用的人了。
瀛王府自上至下,使用的公文賬冊,都是知行學堂的新法,隨便來個人,就只能添亂,所以就只能兩個老倌支撐著吧。
但其實,徐光啟擔著右長史的差事,暫時也儘夠用了。
設六曹,吏戶禮財刑工,位在長史府下。
這部分就都是吏員了,嫁接在長史府之下,對接諸縣。
設督諫院,分府縣兩級。
沒有合適的領頭人,我只好請李卓吾老頭子坐鎮,反正都是養老,就發揮餘熱吧。以這位的性格同學問主張,篩選的人才自也不會人品惡劣。
但瀛王府督諫院職能與朝廷的科道官有著很大不同。
朝廷的科道官,祖宗定的規矩,可以‘風聞奏事’,也就是我懷疑你,我就可以嘴炮你。而天下事,也沒有他們不能叨叨的,什麼也都可以上書說幾句。
我以為,臺諫制是華夏吏制史上最偉大的創舉,它的實際意義在於宣示天下,所有人都會犯錯,需要人來糾錯。
這個制度,唯大明獨此一家,至於周邊儒圈,則只學了皮毛,不得精髓。
但再好的制度,也已不適合當下了。
風聞奏事不可行,那就查有實據吧,也別叨叨國事了,監督官吏才是本職。
設議政府,周總管以瀛王名義暫理,每月大會一次,參議國事。
不是都愛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