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事麼,那就士農工商都來吧,專門安排一個供人吵架的地方,隨便吵。

農,各縣依照人口數量選派耆老。

工商,這自然是從各行各業的知名人士中篩選,諸縣各有名額。

士,各縣選派官方代表一人,長史府、各曹也各派代表一人。

整個承奉司都圍著議政會來轉,負責歸納整理,提交奏本給我來決斷,若批准,則下發長史府推行。若批駁,則退回議政會另行再議。

歸納起來。

行政權在長史府。

立法權在議政府。

監督權在督諫院。

軍權則直接握在我自己手裡。

當然,這只是制度設計,真正執行起來還需要慢慢的磨合,合理與否我也不敢確定。

橫豎這官吏任免大權都還我在我手裡,長史府的政令也需要我簽字蓋章,也亂不到哪裡去。

:()重鑄山河,大明瀛帝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