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瀛州建制(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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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國事麼,那就士農工商都來吧,專門安排一個供人吵架的地方,隨便吵。
農,各縣依照人口數量選派耆老。
工商,這自然是從各行各業的知名人士中篩選,諸縣各有名額。
士,各縣選派官方代表一人,長史府、各曹也各派代表一人。
整個承奉司都圍著議政會來轉,負責歸納整理,提交奏本給我來決斷,若批准,則下發長史府推行。若批駁,則退回議政會另行再議。
歸納起來。
行政權在長史府。
立法權在議政府。
監督權在督諫院。
軍權則直接握在我自己手裡。
當然,這只是制度設計,真正執行起來還需要慢慢的磨合,合理與否我也不敢確定。
橫豎這官吏任免大權都還我在我手裡,長史府的政令也需要我簽字蓋章,也亂不到哪裡去。
:()重鑄山河,大明瀛帝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