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移民令(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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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官員最為頭疼的一件事。而皇帝,見了禮物總要給幾分薄面吧。
至於瀛州處理政務機構,暫時也不急,沒有民管理個啥啊,就幾個老倌去慢慢商議吧。
不過軍政同貿易,卻被我徹底梳理了一遍。
按著皇帝旨意,王府下有三個千戶編制。
應設衛指揮使一人,副指揮使一人,指揮同知兩人,指揮僉事兩人,千戶三人,副千戶三人,把總以下若干。
但實際上也沒人管,朝廷中樞的文官缺員近三分之一皇帝都不管,更何談我王府的破爛事。
臨出京前,我也只為餘良佐討了一個副指揮使的官職,其他就沒有了,不是我不想給手下人封官,而是招募進來的都沒有資歷,兵部沒有檔案,報上去也沒有用。
沒有辦法之下,才採取邊軍做法,設立伍長、什長之類的。
嚴格來說,這些不是正式官職,而是行軍作戰時的臨時差遣,領軍將領要自掏腰包給他們發工資。
邊軍將領為什麼這麼做?
因為世襲的軍職子弟大多是窩囊廢,不堪使用,有能力的反而難以獲取官職,將領只能另起爐灶,把窩囊廢甩出去。
這也是邊軍逐漸軍閥化的原因之一,能打的已經不靠皇帝吃飯了,而皇帝養的都是酒囊飯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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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就是那些公侯伯爵,有一頭算一頭,都是酒囊飯袋。
我雖說對大明歷史一知半解,但有限的歷史知識也告訴我,對抗農民軍,對抗八旗,沒有任何一個爵爺的身影。
眼前的,萬曆三大徵就是如此,世襲武將之家完全淪為國之蛀蟲。
我這邊的情況也不是很好,軍商不分,實際上是利用軍隊在經商,以商養軍。
這實際上就是岳家軍的模式,戚繼光掃蕩沿海倭寇時也是這般做的,指望朝廷那點工資,鬼才給你拼命。
軍商不分是不可行的,錢同槍桿子握在同一批人手裡,太過可怕。
這一點,我同宋高宗想法相同。
趁著現在船小,還是及時分開為妙。
關於商貿,成立三家商行。
北洋商行,負責人楊家春,負責對朝鮮貿易。
這部分生意本來也是他負責,原有福船三艘,鳥船兩艘,炮艦兩艘。兩艘炮艦被調至澎湖,不足船隻則自行採購。北部海域相對安寧,福船鳥船配備點簡單火器也儘夠用了。
船員,半數抽調回澎湖,不足則另行招募;留在商行的,則不再是兵,而是僱員。
南洋商行,負責人沈興,負責對南洋貿易。
劃撥四艘炮艦,六艘福船給他,那艘朱印船改裝之後也劃撥給了他,不足船隻則另行採購。而船員,也是同樣做法,留下一半抽調一半,將士兵直接變為僱員。
西洋商行,負責人劉時敏,負責印度洋以及西亞貿易。
暫時,他這裡最是省心,只需在澎湖坐鎮指揮,同朵思麻對接就是了。這部分僱傭來的人手,本也不是軍隊編制。
三家商行,就是瀛王府的錢袋子。
我把財務監督大權甩給了小卓。
這婆娘就是瀛王府的財務總監,手中有一支四十多人的專業會計團隊,我的管家婆。而暗中,還有曹化淳的稽查司。
一明一暗看住錢袋子,有了錢,便什麼都不是問題。
而軍制,也要調整。雖然只有三千人,但我也下決心把制度建立起來,人管人是不成的,制度才是根本。
我以為,老式軍隊同新式軍隊的最大區別,不是裝備,而是制度。
王之下,設立侍從室,作訓司、軍法司、軍需司、軍務司。
簡單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