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地下溝渠(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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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從來不是狂妄自大封閉自守的民族,反而是以一種開放包容的姿態,接觸世界,接受新事物。
而且中華民族自漢唐大明就形成的朝貢體系,也需要國家保持一種開放的態度面對世界。
只是到了滿清,閉關自守的國策,讓窮困潦倒的人們沉浸在天朝上國的迷夢中,迅速落後於世界。
到了現代,我們消費要跟歐洲比,禮貌要跟日本比,嚴謹要跟德國比,軍事要跟美國比,足球要跟越南比......
這才是開放中華的奮進精神----我們什麼都要對標最好的!
就拿下水道來說。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人們被青島德國下水道洗腦。
以為那才是中國的良心。
後來發現德國本土在大雨面前也是一片汪洋,
轉頭又開始吹噓我們的基建。說德國下水道是公知的陰謀。
其實大可不必。
中華未必不如洋,洋人也未必不可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罷了。
就拿東京汴梁這座百萬人口大城市來說,其下水道工程就冠絕世界。
甚至因為藏汙納垢,被稱為無憂洞,鬼樊樓。
數以十萬計的窮困遊民以地下溝渠為住所,不用交稅,不用租金,是為無憂。
窮兇極惡之徒控制女子做廉價煙花買賣,對比地上明樊樓,是為鬼樊樓。
宋朝普通京師人士有兩怕,一怕官府,二怕鬼樊樓。
住在地下溝渠的這批兇惡之徒,以此為基地,專營不法事。趁著年節,在大街小巷拐帶小孩,俗稱“拍花子”,家裡人自然要著急尋找,但只要他們帶著孩子逃入地下渠道,這孩子就算沒了。
宋朝對拐賣人口判得極重,《宋刑統》規定:
“略賣人為奴婢者,絞;
為部曲者,流三千里;
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
殺傷者,同強盜法;”
以上是針對十歲以上人員。如果被拐賣人員小於十歲,統統都是絞刑。這點比後世都強。
法律很嚴厲,最後還是敗在一個執行上。封建時代,官員奉行無為而治,根本沒有什麼嚴格的執行力。
就算家人去官府報案,衙役也找不到人販子的窩點。甚至都不願去尋找,一個月才幾貫錢,拼什麼命啊。
京師有多廣闊,這鬼樊樓就有多大,裡面四通八達,如同一個地下城市。小孩在裡面成長,接受“前輩們”的教導,三觀都被扭曲,男孩成為乞討者或扒手,長大後就是鬼樊樓的新一批干將;女孩命運更悲慘,聽話的賣到上面的青樓,不聽話的就留在地下,同樣做的是煙花買賣。
之前黃河大水淹開封,鬼樊樓因為在城內,被城牆保護,不但沒被淹沒,還因為突然多了許多“貨源”而越發興盛。
之前晁蓋忙於“打老虎”,顧不上他們這些“蒼蠅”。現在天寒地凍,無法施工建設,“大老虎”也被抄沒了不少,終於騰出時間來清理這些傢伙了。
“天王,歷代官府難以剿滅鬼樊樓,不是因為他們有多厲害,而是特別麻煩,故而拖延成患。”
張所、李綱跟隨勞工幹了一月的活兒之後,實在受不了那個苦,託關係想回開封府當公人,吳用看他們兩個熟悉開封情況,便推薦他們兩人參與此次清繳行動。
“啟稟天王,這無憂洞裡十餘萬百姓,真正隸屬於鬼樊樓的罪犯不過數千,更多的還是無家可歸的窮苦百姓。我們一時難以分辨。若是將他們全部法辦,太過殘酷。全部救出,又無法安置。再加上,那些真正的鬼樊樓人員,長居於地下,熟悉地形,遇到我們官府圍剿就提前撤退,最後也只能抓一些小魚小蝦。過段時間又死灰復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