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承恩又搞了一批產品,這次去泉州賣貨,換了銅錢全部放空間了,再補充了一批生活物資後沒停留就走。

王進和李六魁說在泉州地界沒人敢對戰艦動心思,邢承恩有點杞人憂天了。

李六魁科普說走私已經在泉州成半公開的秘密了。

走私的人分三種。

第一等是宗室、官員和將領。他們憑藉特權強行闖關,邊境重車而出,海舶滿載而歸,公然置王法於不顧,竟是誰也奈何不得。

第二等是土豪富商。他們財大氣粗出手闊綽,可以上下打點買通賣通,市舶司的例行檢查也就成了例行公事。

第三等是市井小民,只能湊些小本錢交給前面兩種人經營,所得仍然可觀。

如此看來,則大老闆們獲得的暴利有多少,用腳指頭也能算出來。

其實,正規的海外貿易也由這三種人進行,同一條船上則有不同的等級。

最高一級叫綱首、副綱首和雜事,相當於船長、大副和二副。

他們往往由鉅商或船主擔任,市舶司也賦予其政治特權,能夠處理突發事件,包括處分客死他鄉者的財產。

毫無疑問,他們是獲利最多的經營者。

搭乘商船的則是林林總總的商人。

他們在船內可以分到大小不一的貨艙,用來儲藏來回倒賣的貨物。

貨艙同時也是客艙,晚上就睡在貨物上面。

賺多賺少,全憑運氣。

不過他們的關稅稅率比綱首等高階船員低,因此這些貨主或者乘客便構成商船上人數最多的一個群體。

第三種人是船員,包括技師和水手。

他們沒有工資卻有艙位。

也就是說,這些負責航行的船員也是商人,隨身攜帶的貨物也可以交易,所得利潤即為勞動報酬,而且在通關時依法免稅,但船員的貨物不得超過總量的 20。

這種「以艙代薪」的制度將船員的利益跟商船捆綁在一起,既保證了全船成員的同心同德,又節約成本,堪稱高明。

兩宋海上貿易繁榮,不是沒有道理的。

合法運載的貨物,則中外不一。

儘管如此邢承恩還是深患火力不足恐懼症,覺得要等自己火力充足了再出來浪,有劍不用和無劍可用是兩個概念。

這次回來邢承恩拉著軍匠開始造炮,然後被度量衡搞廢,沒有然後……

尺子長短不一,稱也是重量不一,邢承恩直接抓狂。

王顯說,最準的劉氏新秤因為十分精密,所以式樣留於官中,用以校勘舊制標準權衡(太府寺舊秤)的準確性。

於兩、錢之下又定有分、厘、毫等單位(分厘毫由度尺而來),都以十進,可算到厘毫,後來終至取代了唐代的兩,銖、累、黍非十進單位,計量不但精確,而且方便。

宋代1鬥=10升,1斛=5鬥,1石=2斛,注意,這是容積單位,它不是重量單位。

可是人心不古,大小斗的貓膩大家都懂。

南宋的量器由加一、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加六、加七、加八、加九,一直到加倍,無所不有;

鹽場交鹽也用加大成的鹽斛,城鎮民用的市斛同樣有不同程度的加大。

只有你想不到,就沒有不被鑽空子的工具,聰明勁怎麼都用這上邊來了,也不知道最後能坑誰!

媽蛋!

軍匠們的工具也是各不統一,難怪火藥槍發展不起來,換誰來了都得廢。

無奈啊無奈,小藝面板上換算公制的資訊有,可是宋的斤從680克到640克都可以。

尺的換算從3072到312說法都有,就問怎麼辦?

這些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