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又見巧合(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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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遠遠的。
最終,在確定沒有其他出路後,兩人還是繞著棺材走進了那條甬道。
在離開石室有一段距離後,走在前面的梅謙悄悄吐了口氣,真怕張宇提議開啟棺材驗證一下,有這麼不靠譜的系統在,萬一裡面突然蹦出來一個怪物,那可就悲催了。
他們所在的墓道是往下傾斜的,與他們掉進來的地方相似,都很光滑,既沒有圖案,也沒有銘文。但要短得多,沒多久,眼前就出現了一扇白玉做的大門。
梅謙望著大門兩側惡鬼的雕像,只覺得腦瓜仁兒一蹦一蹦地疼。
“你說,這不巧了麼?”張宇面色古怪,嘴裡調侃著,他徑直到了雕像旁,試圖轉動惡鬼雕像中的玉璽,按《盜墓日記》的描述,這應該就是開門的機關。
不過,令梅謙鬆口氣的是,無論張宇如何轉變方向,那玉璽紋絲不動,明顯是固定的。
幸好還有不同的地方。
“這又是條死路?”張宇皺眉看向梅謙:“接下來咱們怎麼辦?”
“累了,休息幾分鐘。”梅謙也顧不得髒,一屁股就坐到地上,說來也怪,明明這裡幽暗陰冷得厲害,他頭上卻冒出了細細的汗珠出來。
“門後不會還有七口假棺材吧?”不知為何,張宇這時對如何進入墓室卻是沒有之前那般擔心了,樂呵呵地分了煙,點燃後也在地上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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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謙沒有答話,猛抽兩口煙,突然又問:“你說,像我這樣的,你們還打算關多久?我什麼時候能恢復自由?”
“十年起步,最高無期,你有得等了。”張宇正容回答。
梅謙:“……”現在嫩死他不知道還來不來得及?
張宇見到他這副模樣,卻又笑了:“我們警察辦案一切憑證據說話,目前找不到你犯罪的切實證據,但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可能還要在看守所呆一陣子。”
“怎麼個特殊法?既然沒有證據就放人唄?取保候審也比現在強啊!”梅謙大皺眉頭,語氣不免有些衝:“好歹我也算個小名人,一直被這麼關著,你們就不怕影響不好?”
張宇毫不在意他的態度,耐心給他解釋。
“正因為你屬於公眾人物,才要自覺接受監督。法律會保護你的合法權益。但同時,法律對你們這類人也有著比較嚴格的要求,作為公眾人物,對社會風氣有著至關重要的導向作用。所以偵辦你的案子才要謹慎再謹慎,雖然沒有你盜墓的證據,但發生在你身上的巧合太多了,又被曝光在全國人民眼中,你這案子剛出現就被上面重視了,屬於部裡重點督辦。而且我們的所為都有法律依據的。”
“先說你的拘留,根據《夏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警察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六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而你巧不巧正符合其中三點。第一,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別瞪眼,在我們眼裡,你就是重大嫌疑人,而且同夥是誰也不清楚,就算監控你的通訊,也不敢保證你有沒有將資訊發出去。不洗清嫌疑,誰現在敢放你?”
“第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這點不能否認吧?你可是連家鄉,父母都交代不出來吧?
第三,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盜墓肯定不是一個人的事對吧?你小說裡這麼多巧合,說你、或你們流竄作案、團伙作案,有錯誤麼?”
“可我根本沒盜墓啊!”梅謙嘆氣,雖然呂天路律師也同他講過這些法律法規,可在偵辦他案件的警官嘴裡說出來,又是另一個味道了。
“你也沒有自己無辜的證據不是?如果你能說出自己的來歷,我們肯定能查到,嫌疑不就被洗清了麼?”
“誰主張誰舉證,你們說我有罪,那應該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