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提供證據!”梅謙冷哼。

張宇依舊笑著:“我們這不是在查麼?至於羈押你的時間,根據刑訴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但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期滿內仍不能查到證據,你可能取保候審或者被宣告無罪。”

“當然根據案件的性質不同,也有可能會面對另一種局面。一般是兩個月,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如果屬於重大犯罪集團的案件、流竄作案的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案件,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經過省級檢察院的批准或決定,關押期限可能達到七個月之久。而最極端的情況,經過最高檢察院報請國家內閣批准,關押期限可以無限延長。自己算算你符合幾點?”

梅謙聽得臉都綠了:“我不會這麼倒黴吧?”當初聽律師講解的時候,他信心滿滿,因為根本沒做過,也就沒有在意。

可現在張宇這話的意思,難道他一時半會兒還出不去了?

張宇卻溫言安慰道:“當然,我說的是你這案子我們警方有了重大突破的情況,目前來看,如果再找不到證據,你被無罪釋放、或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

說到這裡,梅謙才稍微放下心。可就在他打算繼續追問時。

整條甬道他忽然晃動了起來,然後就聽到熟悉的“轟隆隆”巨響聲,竟然又發生地震了?

:()聽說我是盜墓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