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說:“不管怎麼樣先看看那個活著孩子是不是肖總的後代?”

母親問:“如果是肖總的後代如何辦?”

爸爸說:“如果是肖總的後代,只需要公開向他老婆說,

你是在謀殺,我們掌握了證據。

此外,還要證明肖總的大兒子,是你的兒子,

把財產分一部分,給我們過日子,就算了。

不必在讓他老婆也進監獄了。”

母親又問:“如果不是肖總的後代如何辦?”

爸爸回答,“暗中尋找實證,鐵證,證明肖總老婆的謀殺罪。

送她進監獄,同時,繼承全部的財產。

今後,孩子怎麼辦,再說。”

只崇文和母親同意了。

第二天,只崇文就去找代豔華律師。

律所的老闆告訴只崇文,“這幾天他出差有點事去了。

過幾天回來。”

等了幾天,只崇文再去找代豔華律師,

還是沒有找到人。

給代律師打電話,她就說,在外面有事。

只崇文搞不清楚什麼原因代律師突然不願意為她提供服務。

只崇文走到了另一家律師事務所。

律師費竟然高達四十萬元,預付一半。

接待她的律師說:“這裡有刑事案件,無法按照經濟案件那樣提成。

你沒有四十萬的保底,我們做不了。”

只崇文想到卡上的錢,需要買房子住。

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現在的房子就要騰退了。

請律師是請不起了。

只崇文白白地忙碌了一段時間。

“我該向誰求助呢?”

“沒有錢,誰願意免費幫我呢?”

她回到了家裡,把全部的事告訴了父母。

父親說:“算了吧!

我們先擠在這裡住著,慢慢地改善吧!”

父親見自己的女兒如此的困苦,

心生一個念想,“我這個病秧子的身體,

活著早晚要拖累老婆和女兒。

還不如撞車,死了,保險公司還能夠給她們倆賠償一些錢。

也夠她們過好日子了。”

家裡平靜了幾天。

父親下了樓,過馬路的時候被一輛豪車撞上了。

當場,父親就死去了。

母親和只崇文都在上班。

接到了警察的電話,聽到了父親的死訊。

只崇文哭得暈倒過去。

在醫院見父親最後一面。

肇事的司機與他母女商量賠款的事。

肇事者叫弘風,四十歲左右。

弘風問母女,“你們想一想,人死了不能復活。

交管所的責任劃定,我並不是全責,

我也沒有違規,

是事故。

現在,你們有什麼合理的要求?”

只崇文一見到弘風便想到肖總。

只崇文說:“我沒有什麼要求!”

母親看了她一眼,反問道:“你沒有什麼要求嗎?”

只崇文問:“弘總?我想做您家的保姆。”

弘風感到奇怪,“你就這一點要求嗎?”

只崇文強調說:“做一輩子的保姆。”

弘風說:“這沒有問題。你還有什麼要求?”

只崇文搖搖頭。

母親說:“我還有一個要求。”

“什麼?”

母親說:“麻煩您再給我女兒找一個男朋友,她今年才三十四歲。”

弘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