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殺人狂魔8(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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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明畢竟不是原主,對這位便宜父親並沒有什麼感情,說話自然毫無顧忌,也就成了原主心裡話的嘴替。
剛剛那一番話當著梁父的面說出來,讓他的心中無比暢快,感覺心裡的壓力減輕了一大截。
那麼接下來就是給原主找一份輕鬆的工作了。
原主只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雖然學的是計算機專業,但實際上並沒有學到什麼實用的東西,這可能也該學校的教學內容有關。
只是混了一個大學文憑而已。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一個沒什麼本事的普通人。
梁朝明想了想,要想不受別人管轄,不受委屈,最好的辦法其實就是自己開店或自己開公司。
以原主現有的水平,恐怕就算給他一個公司,他也管理不好,那就不如開店。
但店鋪的選址也是個問題。
梁朝明覺得,應該離開這座城市,換一座陌生的城市去發展。
畢竟這座城市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說不定今天新認識的朋友,就是曾經的同學的姐姐的男朋友,或者是曾經的鄰居的大姑姐的兒子。
總會有人在,不經意間除了原主的肺管子,引起他不好的回憶,所以換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也有利於原主的心情恢復。
梁朝明去了一趟中介,將舊房子的鑰匙交了兩把給中介,委託中介把房子租出去,並簽了委託書,還留下了一個賬號,到時候房租就直接打到這個賬號上。
反正這房子空置著也是空置著,租出去每月也能有幾百塊錢的收入,梁朝明是不放在眼裡,但對原主來說,這也是一筆固定的收入。
如果原主不願意把這房子賣了,他一直租出去也挺好,房租雖然不高,但好歹每月也是一筆固定的收入。
等到將來拆遷的時候,還能再得到一筆拆遷款。
既然已經決定了要離開這座城市,梁朝明也不拖泥帶水,很快就將自己的東西都收到了空間裡,找到了物業,說明了自己要退房的訴求,請求物業幫自己聯絡房主。
理由是他的手機丟了,存的房主的電話號碼找不到了。
物業對於他這個理由有些一言難盡,不過還是沒有拒絕,主動幫他聯絡了房東。
原主交了三個月的房租,現在住了還不到一個月,雙方經過一番交涉,房主把押金退給了他,又退了他一個半月的房租。
理由當然是沒有提前說自己不租了,耽誤了他往外租房子。
梁朝明也不在乎這三百五百的,跟房東在這裡糾纏也沒什麼意思,還是儘快離開這個位面去創業吧。
這具身體實在是太不好用了,動不動就企圖影響他,梁朝明真的是受夠了。
也不知道原主一個大男人,是怎麼做到這般矯情的?
原主卡上原本還有1萬多的,那經過了梁朝明這一段時間的花銷,現在已經不到1萬了,不過因為又退回來了一個半月的房租以及房屋押金,所以總數額又超過了1萬。
不過就算是這樣,這點錢也不夠幹什麼的,換一個大一點的城市,這點錢都不夠交房租的。
所以在離開這座城市之前,梁朝明決定去古玩市場裡出點貨。
沒辦法,這個任務只能往裡面貼錢了。
好在他的行李都裝在空間裡,並不需要找地方存放,就連原主那輛二手的小破車,也被梁朝明塞進了空間裡。
打車去了古玩市場一條街,出手了兩塊玉佩,其中一塊還是龍紋的,成功的換到了65萬。
錢到賬後,直奔火車站。
排隊買了一張通往海城的車票,考慮到要坐十幾個小時的車,他買了商務座,圖的就是座椅可以放平,這樣累了,可以直接在上面睡覺,不用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