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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林子軒覺得有空子可鑽。
按照這個時代的版權法,在1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沒有登記就不受版權法的保護,如果登記了,就算作者活著,當他的作品發表超過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護。
也就是說,在美國書籍的版權只有56年的時間。
這和後世的版權法並不相同。
美國1976年的版權法案首次確立了版權自動獲得原則,即不再以作品發表或者登記為版權保護的前置條件,作品無論是否發表或者登記,均受到版權保護。
並將版權保護期限延長至75年。
1998年,美國透過了《版權期限延長法案》對1976年版權法進行修正。
在1978年及以後創作的作品將受更多的版權保護,版權保護期限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後70年。
相比較而言,1909年的版權法是多麼的不負責任。
這意味著林子軒可以翻譯或者改編這些作品,而不需要經過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價。
所以,他按照這個篩選條件買了不少書籍,拿回去讓永珍書局翻譯印刷,賣出去賺錢。
其中以文學類和科教類為主,也有一部分英語詞典。
特別是英語詞典,拿回去做成英漢詞典,向學校銷售,這可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林子軒瘋狂購書的行為讓鄭證秋和周劍允佩服不已,他們不知道林子軒的真實想法,只以為林子軒要買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寫詩寫小說呢,這麼看書,是要有多麼深厚的閱讀基礎啊!
於是,鄭證秋和周劍允也加入了購書的行列。
鄭證秋以電影類書籍為主,周劍允則主攻經營類書籍。
到了最後,三人的書籍裝滿了幾個大箱子,郵輪要按照貨物重量另外收費。
由於是返程,來美國的事情都解決了,大家的興致都不錯,林子軒也沒有整日的窩在船艙內,不時出來和大家一起閒聊。
王庚因為要協助張康任為華人爭取權益,就沒有同行,他委託林子軒把陸小蔓送回國內。
在美國,黑人遊行罷工愈演愈烈。
張康任和紐約的黑人領袖達成了協議,華人也加入其中,彼此支援。
這是有一定危險性的工作,王庚不讓陸小蔓參與其中,陸小蔓也不願意參與。
雖然他們都是《我有一個夢想》這篇文章的見證者,但寫文章和參與示威遊行是兩碼事,黑人的遊行遭到了美國當局的強力鎮壓,境況堪憂。
這些和郵輪上的林子軒都沒有關係了。
這個時候,鄭證秋在郵輪的甲板上結識了一個人,此人叫做洪慎。
大家都是中國人,便攀談起來。
巧合的是洪慎是學習戲劇的,和鄭證秋有共同語言,作為中國戲劇界的前輩,鄭證秋就把洪慎介紹進了林子軒的圈子裡。
洪慎1894年12月31日出生於官宦世家,江蘇常州人。
1912年,考入北京清華學校,在校期間熱心新劇活動。
1916年夏,清華學校畢業後赴美國留學,入俄亥俄州立大學學習陶瓷工程,繼續編戲演戲。1919年考入哈佛大學戲劇訓練班,成為中國第一個專習戲劇的留學生。
他在哈佛大學學習文學與戲劇,並在波士頓聲音表現學校學習,又在考柏萊劇院附設戲劇學校學習表演、導演、舞臺技術、劇場管理等課程,獲碩士學位。
1920年學習結業後到紐約參加職業劇團演出。
此時回國,經家人介紹準備到南洋兄弟菸草公司上海總公司材料總管理處任理事,兼任總經理簡照楠的英文秘書。
☆、第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