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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臺下抬頭看著我們,神色捉摸不定。我站在月臺上,默然不動。
須臾,陳遊之又回到大堂,令衙役帶著嚴芳菲前去中和堂。陳遊之又走到月臺上,對李達一拱手,說:“大人請刑房諸位書吏前去。”
李達回禮,說:“有勞。”她緩緩上了東階,我拉著仍然氣惱的張蓉緊跟在李達身後往中和堂。
我們在院子中等候,望著陳子敬坐在公案後詢問嚴芳菲,隔得有些遠,無法細聽裡面的聲音。嚴芳菲從中堂裡出來後,我們才隨陳遊之進入。
陳子敬問:“錢縣令在任時因何不繼續審理嚴芳菲案?”
李達回道:“回大人,嚴芳菲亡母生前立下券書將家產全部給予兒子兒媳,嚴芳菲並無取得家產的依據。錢大人因此不再審理,後來嚴芳菲多次遞交訴狀,我們也未再接收。”
張蓉在旁氣憤難平:“大人,錢縣令憐嚴芳菲不易,未免她年輕氣盛去郡裡太守處起訴不成反挨一頓板子,才未判其敗訴,而是中止審理。那嚴芳菲還頻頻遞交訴狀,如今又衝撞了大人!實在太不知好歹!”
陳子敬問:“這案當初你們二人都有經手?”
李達、張蓉都回了聲是。
陳子敬又問:“嚴芳菲的訴狀在何處?”
張蓉說:“回大人,訴狀還在月臺長桌上,方才卑職還予嚴芳菲,她未收回。”
陳子敬說:“訴狀暫收於刑房吧。”
李達、張蓉都吃驚的看著陳子敬,他這話下之意就是要收了訴狀。
陳子敬未有任何變化,神情安然的說道:“嚴芳菲堅持一年半不罷休,如今仍然糾纏其中,本案還是得有個交代。刑房暫收訴狀,調查此案。因李達、張蓉你們二人經手操辦,你們此次宜迴避。本縣決定由褚阿良協同陳遊之查證此案。”
由我協同陳遊之查證此案?我看了看陳子敬,他依舊深沉無法探出情緒。我轉過頭看李達、張蓉,李達垂著頭,張蓉眼睛睜大看著陳子敬,滿臉的抗議。
陳子敬說:“無事你們便退下吧。”
我們齊齊告退,李達聲音無波,張蓉語氣生硬得很。
張蓉一路快行,先回了刑房。我慢慢走在李達身側,這案子由我接手我自然高興,但依如今的情況看,此案在我手無異於燙手山芋。
我和李達經過月臺時,把冊子用具收回。進了刑房我把張蓉的冊子遞還給她,張蓉把冊子狠狠砸在書桌上,她一拍桌子,怒道:“大人此舉何意?是不信我與李姊你麼?在刑房六七年,換了三任縣令,還從未有過這樣的事情!”
李達垂著眼,邊用左手將物什一一歸位,邊說:“大人此舉自有其意,我們只需聽從大人安排。”
張蓉又拍桌,突然轉向我:“阿良,你說!這是不是太欺辱人了!”
鬆了口氣,所幸張蓉並未遷怒於我。然而,要我說?現代訴訟制度裡明文規定了迴避事項,按照程式行事沒有什麼可非議的。雖然我還不知虞國是否有關於迴避的制敕,但依照我的思維習慣,不覺迴避一事是種欺辱。可是張蓉不會這麼想。案子被嚴芳菲一鬧,又經陳子敬一拍板,顯得中間似有貓膩,雖然陳子敬未必是有此意,但也難怪她反應大。這個問題丟給我,不好回答,又是一個燙手山芋。我心中斟酌著。
李達沉下臉,喝道:“張蓉,你莫要再說!刑房本就是輔助大人調查審案,一切依照大人的命令辦事。大人要查此案,要我們避開此案,我們聽令便行!莫要多言非議!”
張蓉沒有反駁李達,氣鼓鼓的從鼻子出氣,胸口起伏不定。
刑房三人心思各異,坐在各自的桌後。
我手中拿著嚴芳菲的訴狀,不明白為何陳子敬要接下案子,沒有新證據,嚴芳菲根本無法勝訴,接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