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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老僕臥床,無人焉者。家主大呼曰:“法敗矣!”二鬼猙獰,繞屋尋覓,卒不得。家主怒甚,取老僕床帳被褥,碎裂之。一鬼仰頭,見老僕在梁,大喜,與家主騰身取之。未及屋樑,震雷一聲,僕墜於地,棺合如故,二鬼亦不復見矣。
群妾聞雷,往啟戶視之。老僕具道所見。相與急視道士。道士已為雷震死壇所,其屍上有硫磺大書“妖道煉法易形,圖財貪色,天條決斬如律令”十七字。
蔡書生
杭州北關門外有一屋,鬼屢見,人不敢居,扃鎖甚固。書生蔡姓者將買其宅。人危之,蔡不聽。券成,家人不肯入。蔡親自啟屋,秉燭坐。至夜半,有女子冉冉來,頸拖紅帛,向蔡俠拜,結繩於梁,伸頸就之。蔡無怖色。女子再掛一繩,招蔡。蔡曳一足就之。女子曰:“君誤矣。”蔡笑曰:“汝誤才有今日,我勿誤也。”鬼大笑,伏地再拜去。自此,怪遂絕,蔡亦登第。或雲即蔡炳侯方伯也。
南昌士人
江南南昌縣有士人某,讀書北蘭寺,一長一少,甚相友善。長者歸家暴卒,少者不知也,在寺讀書如故。天晚睡矣,見長者披闥入,登床撫其背曰:“吾別兄不十日,竟以暴疾亡。今我鬼也,朋友之情不能自割,特來訣別。”少者陰喝,不能言。死者慰之曰:“吾欲害兄,豈肯直告?兄慎弗怖。吾之所以來此者,欲以身後相托也。”少者心稍定,問:“託何事?”曰:“吾有老母,年七十餘,妻年未三十,得數斛米,足以養生,願兄周恤之,此其一也。吾有文稿未梓,願兄為鐫刻,俾微名不泯,此其二也。吾欠賣筆者錢數千,未經償還,願兄償之,此其三也。”少者唯唯。死者起立曰:“既承兄擔承,吾亦去矣。”言畢欲走。
少者見其言近人情,貌如平昔,漸無怖意,乃泣留之,曰:“與君長訣,何不稍緩須叟去耶?”死者亦泣,回坐其床,更敘平生。數語復起曰:“吾去矣。”立而不行,兩眼瞠視,貌漸醜敗。少者懼,促之曰:“君言既畢,可去矣。”屍竟不去。少者拍床大呼,亦不去,屹立如故。少者愈駭,起而奔,屍隨之奔。少者奔愈急,屍奔亦急。追逐數里,少者逾牆仆地,屍不能逾牆,而垂首牆外,口中涎沫與少者之面相滴涔涔也。
天明,路人過之,飲以薑汁,少者蘇。屍主家方覓見不得,聞信,舁歸成殯。
識者曰:“人之魂善而魄惡,人之魂靈而魄愚。其始來也,一靈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畢,魂一散而魄滯。魂在,則其人也;魂去,則非其人也。世之移屍走影,皆魄為之,惟有道之人為能制魄。
曾虛舟
康熙年間,有曾虛舟者,自言四川榮昌縣人,佯狂吳、楚間,言多奇中。所到處,老幼男婦環之而行。虛舟嬉笑�罵,所言輒中人隱。或與人好言,其人大哭去;或笞罵人,人大喜過望。在問者自知之,旁人不知。
杭州王子堅先生知瀘溪縣事,罷官後,或議其祖墳風水不利。子堅意欲遷葬而未果,聞虛舟來,走問之。適虛舟持棒登高阜,眾人環擠,子堅不得前。虛舟望見子堅,遙擊以棒,罵曰:“你莫來!你莫來!你來便想摳屍盜骨了!行不得!行不得!”子堅悚然而歸。後子堅子文璇官至御史。
鍾孝廉
餘同年邵又房,幼從鍾孝廉某,常熟人也,先生性方正,不苟言笑,與又房同臥起。忽夜半醒,哭曰:“吾死矣。”又房問故,曰:“吾夢見二隸人從地下聳身起,至榻前拉吾同行。路泱泱然,黃沙白草,了不見人。行數里,引入一官衙,有神烏紗冠,南向坐。隸掖我跪堂下,神曰:‘汝知罪乎?’曰:‘不知。’神曰:‘試思之。’我思良久,曰:‘某知矣。某不孝,某父母死,停棺二十年,無力卜葬,罪當萬死。’神曰:‘罪小。’曰:‘某少時曾淫一婢,又狎二妓。’神曰:‘罪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