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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大煞風景。
何況這時的大秦,成為帝國已經四年。淳于越居然還重提封建,反對郡縣,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過這一回,秦始皇倒沒殺人。他的處置,是讓已經擔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見。作為丞相,李斯當然要受理此案。這不僅因為君主所命和職責所在,也因為他自己就是郡縣制的擁護者,反封建的急先鋒。
只不過,李斯的意見也不是殺人,而是燒書。
李斯上書秦始皇說,現在的社會風氣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眾。他們上朝時在心裡誹謗,下朝後在街頭亂講,靠非議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見為譽,帶頭製造流言蜚語,正所謂“入則心非,出則巷議,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長此以往,勢必君王威望盡失,民間結黨營私,帝國危在旦夕。
問題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認為,政令不行,議論紛紛,全因為思想不統一,學術太自由,民間思想的影響大於官方號令。因此,唯有禁絕私學,才能正本清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秦始皇認同李斯的意見。4
於是,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是中華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遠地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其實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秦始皇坑殺的也不是什麼儒,更不是意見領袖,反倒無妨說是一群江湖騙子。但,不問青紅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餘人,稱之為暴戾總是不過分的。
關鍵是焚書。
焚書是事實。不過焚書的直接動機,卻未必意在毀滅文化,更主要的還是鉗制言論。當時的懲罰條例是:焚書令下達三十天還沒燒書的,黥(讀如擎)為城旦(額頭或臉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築城,刑期四年);聚談詩書的斬首;以古非今的滅族。
懲罰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談巷議。
由此可見,焚書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議論國是的可能。這當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專制主義。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裡,則多半自認為理直氣壯。因為廢封建,行郡縣,是一場革命。這場革命關係到大秦帝國的生死存亡,必須進行到底,當然要“鎮壓反革命”。
那麼,如果沒有淳于越,會不會焚書呢?
這恐怕要跟漢武帝的“獨尊儒術”聯絡在一起,才可能看得清楚(詳見本中華史第八卷)。總之,秦始皇和李斯一聲令下,除官方藏書、秦國國史,以及醫藥、卜筮、農作之書外,私人所藏文藝哲學諸子百家之書都被付之一炬。這真是一場文化浩劫。
讓人痛心的是,七年後,項羽又放了第二把火。由於他的屠咸陽,焚秦宮,就連秦帝國官方收藏,儲存在博士們那裡的古代典籍也化為灰燼。如果不是之前蕭何搶出了一批檔案,其後果真不堪設想。
中華文明的許多寶貴遺產,從此再也找不回來了。中華民族的許多寶貴思想,也被遺忘和中斷。當然,被中斷的還有戰國時期思想活躍、言論自由的傳統。損失已無法挽回,秦始皇、李斯和項羽罪不可赦。如果另一個世界也有法庭,他們是應該送去受審的。
現在,青銅的、物質的武器被沒收了,文字的、思想的武器也被沒收了。槍桿子和筆桿子,都捏在了秦始皇和李斯他們手裡。那麼,他們的帝國安全了嗎?
不,滅亡得更快。
事實上,殘暴野蠻的政治從來不可能持久,歷史的車輪更非由獨裁者的手指來撥動。早在知識分子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無可忍的人民便已實施了他們“武器的批判”。陳勝,一個農民的兒子,卑微計程車兵,在走投無路之時揭竿而起,大秦帝國便萬劫不復,正所謂“戍卒叫,函谷舉;楚人一炬,可憐焦土”。5那熊熊燃燒的大火,據說竟“三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