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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得稅的;其總和估計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
在此之前,娃哈哈手中沒有達能董事與其他高管收入的翔實資料;宗慶後明知達能在華高管的收入不向中國政府申報,但是苦於沒有證據。而達能僱傭了宗慶後,反而能夠把老宗玩弄於股掌之上。
在2007年6月,娃哈哈訴秦鵬競業禁止一案在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中,達能的律師卻親口“供認”秦鵬在境外拿報酬。真是“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達能又演了一出自掘墳墓的好戲。
於是乎,瀋陽判決之後,相繼有10多名“稅務愛好者”在全國各地實名舉報秦鵬涉嫌鉅額偷漏稅。
這些“稅務愛好者”分別將秦鵬涉嫌偷漏稅一事舉報給國家稅務總局和廣東、江蘇、河南、四川、上海等多個省市地方稅務機構,要求對秦鵬進行核實查處。依據中國稅法相關規定,因任職、受僱、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報酬,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達能公司並未為秦鵬據實繳納個人所得稅,接受其勞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也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同時呢,秦鵬案也只不過是一個開端。由於達能公司支付中國區高管薪金的方式大多由國外母公司支付,達能的麻煩大了。
——這時候正是美國稅案曝光,兩岸三地綠卡門如火如荼的時候,媒體的熱情與參與度正高,每天聯絡我詢問事件的新進展。於是我得以幸災樂禍地說,“宗慶後個稅案早已定局,宗慶後放棄美國綠卡後,美國稅案由於送達等手續問題可能是數年以後的事情,也完全可能不了了之。現在正當時的,還是說一說達能高管偷稅的事情吧。”同時澄清說宗慶後已於2008年6月份在中國上海的美國駐華領事館辦理了放棄綠卡手續。
紅帽子的故事講給達能聽(1)
“紅帽子”是一個典型的中國詞彙,是中國轉軌經濟中的特殊產物。所謂“紅帽子企業”,就是“掛靠”在公有制單位之下的私營企業,它們每年繳納一定的管理費用,出資、經營皆為私人,註冊登記的卻是國有或集體性質。說白了,就是名為公有、實為私有。娃哈哈是典型的紅帽子企業。
紅帽子企業的法律風險是非常大的,因為,企業戴著紅帽子,意味著雖然企業是“老闆”辛苦創業的,但是其資產全掛在國家的名下。
私企最初戴“紅帽子”,第一是因為“方便”。戴上紅帽子,有減免稅優惠、銀行貸款方便、籤合同方便,做生意方便,例如當時的國營企業還不允許私營企業進入“聯銷體”,私企產品進不了商場。當時私有企業只能在工商註冊成個體戶,企業得以叫做“公司”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上個世紀80年代,中國一時間冒出了幾百萬家鄉鎮企業。
但是由於產權混亂,“紅帽子企業”的糾紛日漸增多;而且因為戴上了“紅帽子”,老闆分掉自己的利潤是“貪汙”,調撥自己的資金是“挪用公款”,一旦被人抓住小尾巴,就要了命了。
*南巡講話是一個分水嶺,此後,第一次大規模的“摘帽”行動開始了。90年代中期後,摘帽子之風波及全國,這是“摘帽”的第一個方便時期,帶有有組織的、強制摘帽的色彩。
但是90年代中後期,“紅帽子”企業曾一度回潮,一些已經摘掉了帽子的企業,又重新開始“戴帽子”。原來當時很多私營企業開始做出口生意,但是那時的外貿自主權是不對私營企業開放的;企業發展了,發現徵用土地時的待遇也是不一樣的;說到用人,無論在戶口還是福利待遇上,私企都不能從政府那裡得到與國有和集體企業同等的分配待遇;同樣,私營企業在享受貸款方面也不如集體企業和國有企業……於是這就出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南巡之後,大家都歡天喜地摘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