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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第一,關於娜達莎被殺以及殺手受多洛指使跟蹤吳永剛的問題,必須進一步搞清楚。根據潘縣旅店老闆匆匆逃亡的跡象分析,他與多洛必然也有聯絡。這個走私毒品集團的偶然暴露,清萊警方正好趁機清查。第二,昭維答應過,第二天可以派車送他到邊防站。有地方政府的官員送行,出關就方便多了。
昭維很客氣地招待吳永剛在府衙的客房裡住了下來。這本來是專為上級官員視察工作或各縣縣長來府述職而準備的,有點兒像招待所。儘管這裡沒有豪華的裝置,也沒有漂亮的女招待,起碼房間乾淨,對吳永剛這個“外賓”來說,連住帶吃,還都不用付費用。
吃中飯的時候,昭維和吳永剛邊吃邊聊。事情已經大體上談清楚,只要吳永剛再寫一份書面材料就可以。昭維說:反正材料並不太長,晚上還有工夫寫,建議不妨利用下午的時間去看看世界聞名的清萊鬥雞。吳永剛儘管急於要去找柳芭,但至少今天是到不了緬北了,也只好“既來之,則看之”,何況自己早就聽說過泰國的鬥雞與哪國的都不一樣,正想見識見識,就點頭答應,合掌致謝。
第六個故事:泰國式鬥雞
吳永剛忙裡偷閒,接受昭維的邀請,去看了一場世界聞名的泰國鬥雞。發現鬥雞的場面,與“文化大革命”的性質,何其相似!
飯後,昭維換上了當地泰民裝束,和吳永剛一起步出府衙。因為鬥雞也是一種賭博,他如果以官員的形象在那種場合出現,未免太招搖了。
鬥雞場設在城郊不遠處。清萊號稱是一個府,其實城市並不大,街道也不長。沒走多少時間,遠遠就看到一個四周用黃布圍起來的場子,外面有許多人走來走去。昭維用手一指:
“看見沒有?那就是鬥雞場了。”
稍許走近一些,就聽見裡面鑼鼓喧天。門口站著兩個中年男人,一人收票,一人大聲吆喝著,招徠賭客、遊客、觀光客。昭維盡地主之誼,買了票子,兩人同時入場。
圓形的場子裡面,正中間是一塊圓形的黃土地,大約有20平方米大小。這就是賽場了。賽場的四周,有高可及腰的木欄杆圍繞著。欄杆有一個開口,那是鬥雞入口處,有人在這裡敲鑼打鼓,其實那是為吸引觀眾的,與鬥雞比賽無關。入口處的旁邊,緊靠欄杆放著一個錢櫃,櫃檯上放一臺臺秤,櫃檯後面坐一個年紀比較大的男人,看樣子,是賽場的老闆兼主持人。木欄杆的後面,是一排排用長木板搭起來的臺階形觀眾席,搭得很粗糙,也沒上油漆,一排比一排高,攏共大約有二十多排,最高的一排,離地面大約有三米多高,離賽場大約有七八米遠了。場上已經快要坐滿人,靠近欄杆的座位,當然沒有空的。他們兩人,只好找兩個離賽場最近的空位子坐了下來。
兩人坐了一會兒,觀眾席漸次坐滿了。這時候,有一群人湧進賽場裡來。他們神情激動,狀如瘋魔,眼睛滴溜溜亂轉,有的手裡拿著紙筆,有的居然拿著電子記事簿。這些人不是看客,也不尋找座位,而是一面與觀眾席上參賭的看客打招呼,一面直著脖子叫喊:
“柴拉瑪30對50!”
“魯比尼60對40!”
觀眾席上,有的人無動於衷,那大概是不打算參賭的“純看客”,有的人卻像被那群瘋子感染了似的,或半探身子,或乾脆站了起來,與賽場上的瘋魔們呼應:
“我對柴拉瑪!”
“我對魯比尼!”
接著有的人就掏出鈔票來,當場交給賽場中的人。有的並不掏錢,只是打著手勢,示意他押多少錢。賽場裡的人也回打手勢表示成交。──這些人大概是老關係,只憑一句話,不用“現錢交易”的。昭維怕吳永剛看不明白,解釋說:
“這裡鬥雞,和外國的鬥雞場面不一樣。外國的鬥雞,也是賭博,但那